從周福清科舉舞弊案,説説魯迅兄弟一言難盡的婚姻
發生於1893年的 周福清 科舉舞弊案,在當時轟動一時。不過,這件事後續有什麼影響,當時的人們都想不到。
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再看這個事件,不由感嘆它的影響之深遠。
從小處説,它改變了周福清一家的生活狀況,導致了周福清兒子早亡,孫子們苦澀的婚姻,還間接導致兩個孫子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
從大處説,周家的敗落迫使周福清的兩個孫子周樹人與 周作人 自謀生路,先後走上文學道路,成為民國文壇上兩個繞不過去的重量級人物。
在此從小處落筆,説説周福清舞弊案對三個孫子婚姻的影響。
一
1893年是 魯迅 人生的分水嶺之一。
在此之前,他是一個官宦之家的少爺,他的祖父考中進士,門口高懸“翰林府”的大匾。他的父親是個秀才,科舉制不限年齡,未來考中舉人也有可能。這是個讓人仰慕的家庭。
這年魯迅虛齡十三歲。
如果不是魯迅的曾祖母在這年去世,然後發生他祖父的科舉舞弊案,他差不多該到訂婚的年齡了。
如果魯迅在他祖父科舉舞弊案以前訂婚,十之八九,他訂的是某位名門望族的小姐。
這從魯迅父親的婚姻可窺一斑。
魯迅父親娶的是紹興城外橋頭村一位書香門第的小姐 魯瑞 。魯瑞的外祖父官居翰林,祖父與父親都做過京官,兩個兄弟是秀才。
魯迅家是紹興城裏的名門,魯迅祖父做過翰林,魯迅父親考中秀才。
周、魯兩家放在一起一比,真是門當户對,不差毫釐。
魯迅的婚姻就很困難了。
他祖父革職,坐牢,他家與官宦之家不再門當户對。與窮苦百姓家門户也不相當。他家還住在高大台門裏,家中樓上樓下,名人字畫,親戚們也都有點社會地位,窮人家不敢高攀。
就這樣到1899年,魯迅虛齡十九,再不訂婚不行了。他下面有兩個弟弟,他不訂婚,兩個弟弟以後的婚姻更困難。
魯迅並不着急訂婚,自從祖父出事,他目睹了太多世態炎涼,滋長起他的反叛精神,他對一切外界強加給他的東西都反感。
着急的是魯迅的母親魯瑞。
有位魯迅的叔祖奶奶,給魯迅介紹了一個她的同族姑娘 朱安 。朱安祖上做過知縣,也算是有根基人家的女兒。
朱安身材矮小,其貌不揚,為人木訥,大户人家看不上,又不能嫁窮漢,一來二去,耽誤到二十多歲。
民國時期那些開明人家的新女性,二三十歲結婚的大有人在,終生不嫁的也有。
可是朱安家並非開明之家,朱安也非新女性。
這個年齡是很讓人着急了。
以朱家的家庭情況與朱安的相貌性情,再拖下去,也不會找到好人家,與同樣高難成低難就的周家長孫,倒是挺般配的。
因此,1901年,魯迅母親去朱家請庚,魯迅與朱安正式訂親。
自從兩人訂親起,天平向魯迅一家傾斜。
就在這年,魯迅祖父遇赦出獄,雖然有歷史污點,不再是囚犯了。魯迅考住了去日本留學的官費留學生,明年就要啓程去日本留學。
對此,朱安家且喜且憂。
喜的是周家長孫有出息,周家看起來有復興的苗頭。憂的是魯迅出去幾年,不知心態有沒有變化。
二
魯迅去日本留學的事情,咱們都知道,他先是在東京,後來去仙台醫學院學醫,後來覺得學醫不足以救國救民,又轉學文學。
這幾年,周家不急,朱家急壞了,眼見朱安二十八九歲,萬一周家長孫在日本娶了親,朱安可怎麼安置呢?
朱家不斷向魯迅母親施加壓力,魯迅母親也怕魯迅娶了日本女子,婆媳不好相處,就給魯迅去信説母病重,把魯迅從日本騙回來。
魯迅回來一看,母親好好的,大門上張燈結綵,正在給他佈置婚禮。
新婚之夜,魯迅傷心不語,朱安惴惴不安。
魯迅與朱安名為夫妻,終生未有夫妻之實,他們只是生活在一個屋檐下的陌生人。
魯迅曾想縮短他與未婚妻的心靈距離,在日本期間,他寫信讓朱安放腳,去學堂裏讀書,做個知識女性。
當時來説,女孩子放腳,去學堂讀書,有很大壓力,但不是做不到。
魯迅母親魯瑞接到兒子讓她放腳、剪髮的書信,痛痛快快把腳放了,別人説風涼話,她也不在意。魯瑞沒上過學,但她通過自學,讀報紙,看小説,都沒問題。
魯瑞一位中年婦女都能放腳,朱安決心去做,未必不成。朱安就沒有,她既沒放足,也沒去學堂讀書,也沒自學。她明知與未婚夫有差距,卻沒有為縮小差距做一點努力。
但她是想取悦未婚夫的。
結婚那天,她在三寸金蓮外面套上一雙大鞋,假裝已經放腳,不料下轎時鞋子掉下來,露了餡,讓一對新人很難堪。
婚後,魯迅與朱安也不是完全不交流,無奈兩人不在一條線上。
有一次,魯迅説起一種點心,朱安為了討好丈夫,連忙説,這種點心,她吃過。魯迅當時無語,這是種日本點心,她怎麼會吃過呢?
如果朱安不是為討好丈夫説她吃過,而是問丈夫,那種點心怎麼做的,滋味如何,與中國哪種點心相似?一問一答,夫妻兩人就有話説了。如果她機靈一點,問丈夫在日本的工作、學習情況,讓丈夫教她認字,慢慢地,兩人也會有些感情。
那樣,魯迅也許會與朱安相安一生。
雖然魯迅性格上有很多缺點,我們不得不説,他對婚姻中另一半的要求並不高,這看看他以後娶的 許廣平 就知道。
許廣平是個姿貌平常的女子,只不過受過新式教育,思想開明罷了。
我想,如果朱安能像郁達夫之妻孫荃那樣,雖然裹小腳,沒上過新學堂,但是有才情,能夠欣賞丈夫的才華,跟隨丈夫的腳步去努力,大約魯迅不會嫌棄她。説不定兩人詩詞唱和,成為人們眼中的模範夫妻呢。
但是,孫荃那樣的女子,當初的魯迅家,也是娶不上的。郁達夫家也是寡母帶着三個兒子,比魯迅家還清貧,但是,鬱家家世清白,不像魯迅家那樣有污點。
孫荃與郁達夫
有人説魯迅婚姻悲劇是魯迅母親一手造就,這是説不過去的。
根源不在魯瑞這裏,而是在魯迅的祖父周福清那裏。
周福清的科舉舞弊案讓周家名聲掃地,財產蕩盡,魯瑞沒有能力給兒子娶個稱心如意的媳婦,只能隨便給兒子湊合娶一個。
三
因為給長子包辦的婚姻不幸福,次子周作人領回一位日本女子時,魯瑞沒有反對。
我想,魯瑞沒有反對的原因,不僅僅是對長子不幸婚姻的愧疚,還有個現實原因:
如果兒子不自由戀愛,她就要給兒子娶媳婦,長子娶妻都那樣難,次子娶妻豈是容易的?
周作人1909年領羽太信子回家時,周家的社會地位與經濟狀況並無明顯改善,周氏兄弟的婚姻仍是難題。
兒子自己領媳婦回來,周瑞就不用費心了。
周作人之妻羽太信子是個日本下層女子,與周家門第不般配,不過,中日之間遠隔重海,彼此來往稀少,不存在兩方親戚交往時門第懸殊的尷尬。
羽太信子是周氏兄弟在日本留學時住所的使女。在做使女的羽太信子眼中,這些一個月領着三十多塊大洋的中國留學生是羣有錢人。
羽太信子跟着周作人來到紹興,果然見周家氣勢不凡,高高的台門,深深的宅院,門口上高懸“翰林“府大匾,羽太信子雖然不認得上面的字,也知道這不是一般人家。
在大海的那邊,羽太信子的父親也為女兒能夠嫁入周家而自豪,跟人説,他的女兒嫁到中國的名門了。
周作人祖父科場舞弊給周家帶來的羞辱,對羽太信子來説無所謂,她對科舉本來就隔膜,而且語言不通,她只是覺得周家的生活環境比她家強多了。
羽太信子以懷孕需要人照顧為由,把妹妹羽太芳子接到紹興,與她同住。後來她還撮合羽太芳子嫁給了周作人之弟周建人。
通常的説法,是説羽太信子耍了個花招,把周建人灌醉,送入芳子的房間,周建人只好與芳子結了婚。
這種事情,外人沒見,不好否定,姑且算有。
但是,周建人與芳子結婚時,芳子只有十八歲,周建人比她大九歲,已經二十七歲。他們住在周家大台門裏,周家人不同意,信子不可能強迫周建人與芳子結婚吧。
左:羽太芳子,中:魯瑞 ,右:羽太信子
説到底,還是周建人有這樣的意願。周建人之母魯瑞也默許與兒子與芳子的婚事。
原因如前所説:
兒子年齡不小,早該結婚,但是魯瑞沒能力操辦。
舊式婚姻,從託人説親,上門提親,到送彩禮,籌備婚禮,勞神費力。結婚以後,兩家迎來送往,婚喪吊賀,也是費錢費力。
魯瑞是負擔不起的。
兒子選擇跨國婚姻,無疑是省錢省力之舉。
四
隨着魯迅兄弟搬到北京,周家重新崛起。
大清已亡,在遙遠的北京城裏,沒有誰還記得周福清科舉舞弊案,周樹人與周作人兄弟在大學教書,寫作,收入豐厚,漸有聲望。
他們的收入,已經允許他們在一個家之外,再養一個家。
老大周樹人與老三週建人先後離開北京,在上海組建小家庭。周樹人與許廣平同居,周建人與王藴如同居。
朱安與芳子留在北京,一個與婆婆同住,一個與姐姐姐夫同住,此生再未與丈夫團聚。
周氏兄弟憑藉個人努力,提升了社會地位,有能力自主選擇婚姻對象。
然而,這種提升仍是有限度,周氏兄弟的同居對象,都是過去的學生。老師選擇學生,多少是利用她們的仰慕心理,近水樓台先得月。還是圈子小的緣故。
周作人有一段任偽職的經歷,受人們詬病。若論夫妻感情,他是最忠貞的一個。他與羽太信子一夫一妻,白頭到老,幾乎沒有緋聞,堪稱模範夫妻。
但是,周作人與兄長決裂,出任偽文化官員,人們通常認為與羽太信子有關。從這個角度來説,周作人婚姻的負面作用也不小。
平心而論,魯迅三兄弟,沒有一人是好色之徒。他們的妻子與同居女友,都是相貌平平的。魯迅與周建人拋棄原配,並非逐美獵豔,只是希望有一個與自己有共同語言能夠温柔相待的女子。
茫茫人海尋求知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魯迅兄弟都沒有樣的奢念,他們渴求的只是一箇中等家庭中等相貌中等才思的女子。
這個要求並不高,如果周家是個興旺之家,娶到這樣的妻子並不難,只是他們到結婚年齡時,因為祖父舞弊案帶來的負面影響,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被動地接受命運贈與他們的苦澀的禮物。
魯迅一生憎恨他的祖父,非是無因。
他們三兄弟的婚姻都籠罩在祖父的陰影之下,幸虧他們命好,趕上大清滅亡,一個新時代開始,他們可以搬離原來的環境,到一個新環境中重新生活。
如果生活於雍正乾隆時期,周福清很可能死罪難逃,子孫流放寧古塔,這個家庭就不是敗落,而是灰飛煙沒了。
即使不曾被流放,人們安土重遷,自己搬不走,別人忘不掉,那種痛苦才真正漫長綿綿,如鈍刀子割肉,沒有盡頭。
魯迅比兩個弟弟年齡大,對這種家庭地位的跌落體會尤深,灰暗的少年時光時常在他的文字間浮現,念念於茲,至老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