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帶貨要重誠信講信用

□ 卞廣春

電商直播風起雲湧。眾多明星、網絡紅人通過直播推薦商品,引導觀眾“一鍵下單”。這種方式購買的商品,質量差、退貨難、數據假現象並不少見。有專家認為,直播平台要提高准入標準,完善誠信評價機制。監管、執法部門可建立針對直播平台的網上巡查機制,在全網開展數據打假行動,防範數據欺詐行為。對於存在售假、偽造流量等行為的主播、網紅,應列入失信名單,定期向社會公佈。(4月29日《廣州日報》)

網紅帶貨,就是網紅、明星直接參與電商平台的銷售,並以直播的形式吸引消費者購買,促成商品銷售。網紅帶貨涉及直播以及電商平台,商品質量是否過硬、宣傳介紹是否真實、價格是否合理、售後維權是否便利等,都是消費者比較關心的問題。

從商品生產者、電商及直播平台等角度看,網紅、明星參與銷售是一件好事。任何創新銷售渠道和手法的做法,都需要流量來證明成敗。網紅、明星參與其中,原有的粉絲會快速成為潛在消費者,而且,因為他們在表演藝術、語言魅力等方面具備優勢,直播時更富有感染力和感召力,更容易在較短時間內實現商品銷售數量的突破。這樣,商品生產者、電商、直播平台和網紅、明星等,有望合力形成多贏格局。

問題是,目前網紅帶貨在法律規範方面存在一定盲區。大多數網紅、明星過於重視直播效果,前期準備工作做得不足,既不鑑別商品質量優劣,也不對直播商品信息真偽進行核實,直播時“照本宣科”,雖然帶貨效果明顯,卻因為質量差、退貨難、數據假等誤導消費者行為,損害消費者權益。

任何時候,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都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相關方面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將廣告法、電商法等法律延伸到網紅直播帶貨中來。一手抓商品質量,一手抓網紅直播行為,對涉及虛假宣傳、數據造假等行為要動真碰硬,從嚴懲處。

也就是説,要加強直播平台的內容審核,加大對直播平台、網紅明星直播帶貨行為的約束,暢通投訴渠道,完善網紅直播帶貨的處罰機制、“黑名單”制度,促進生產者、銷售者、電商平台一起來重視產品質量,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讓消費者不再對網紅直播望而卻步,讓新興電子商務及網紅直播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出積極作用。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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