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班娟娟 汪子旭 郭敬丹)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國家支持平台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同時要依法規範發展。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堅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表示,我國強化反壟斷監管的信號密集釋放,今年互聯網平台反壟斷監管仍是重頭戲。下一步,應加快完善反壟斷法律法規、強化反壟斷執法,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更好地激發市場創新活力。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兆安指出,我國平台經濟發展速度非常快,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成為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能級提升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例如,電商平台強迫商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直接侵犯中小企業商家和最終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市場正常競爭秩序。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璞雨為科技創新中心執行董事高鈺指出,通常大平台擁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但當某些企業或者平台足夠大,在它所屬的行業達到壟斷地位,很可能會對整個行業的創新形成擠出效應。
高鈺還表示,數據已經成為互聯網時代最重要的社會資源之一,也是五大生產要素之一,互聯網壟斷和數據壟斷共生。互聯網巨頭掌握的海量數據容易導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但是數據的權益、數據的管理、數據的保護等議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反壟斷法修訂已經呼之欲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根據立法工作計劃,圍繞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科技創新,將制定期貨法、鄉村振興促進法等,修改反壟斷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
在代表委員來看,強化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立法執法依然是下一步互聯網監管的重點。
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周漢民建議,從保護中小企業、個體消費者和鼓勵創新的角度出發,重視對互聯網平台公司的系統性壟斷研究,推動反壟斷法的修訂,重點增加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監管內容,提高平台頭部企業壟斷行業的處罰力度,並隨着反壟斷執法經驗的積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
張兆安建議,在反壟斷法修訂中增加更多數字經濟領域的法律條款內容,增加超級平台的新型基礎設施地位條款,賦予其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平台義務。同時,落地更多數字平台領域反壟斷具體操作層面的規範文件。
在反壟斷執法方面,張兆安建議,通過樹立互聯網領域的典型案例來打擊和抑制互聯網領域的惡性競爭和壟斷行為。
“要對一些引起廣泛關注的典型案例開展反壟斷調查,引導良性競爭。建立互聯網創新和行業監測研究體系,對互聯網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情況和風險進行監測、跟蹤和評估,對於可能導致壟斷的行為,進行預判和風險提示。”周漢民説。
高鈺也表示,相關執法部門應針對互聯網平台的壟斷行為進行及時和科學執法,通過個案樹立典型的方式威懾平台的反競爭行為。但她同時表示,“執法要注意尺度和邊界問題,以鼓勵創新和保護平台各方參與者的權益為政策目標,避免從不監管、松監管的極端,走向過度監管、過嚴監管的另一個極端。基於平台經濟領域的特殊性,反壟斷執法應作出相應調整變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