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專家談交易平台“二選一”:讓平台經濟走上正軌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科技

圖為訪談現場

近年來,我國平台經濟蓬勃發展。平台經濟不僅成為經濟轉型和創新發展的推動力之一,而且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平台經濟作為新的增長極,還能起到穩就業、穩增長的重要作用。

11月26日,人民網消費頻道與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策劃《消費洞察》系列訪談欄目,邀請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監督部主任張德志、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李斌做客訪談欄目,聚焦平台經濟,共同探討平台“二選一”的相關問題。

市場發展“雙法寶”: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充分有效的公平競爭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旨在預防和制止互聯網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明確擬將“二選一”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

張德志認為,此次反壟斷指南有幾個關鍵詞的變化。原來提到對平台經濟要“包容審慎”,如今將“包容審慎”改成了“科學有效”,説明平台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它的市場地位和規模,已經到了需要國家用更加科學管理的手段進行科學有效管理的階段。

“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都是以消費者權益為宗旨的。”張德志表示,如果僅憑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電子商務法這樣百萬級的罰款進行處罰,是絕對不足以震懾平台經濟壟斷行為的。

張德志説:“我們希望反壟斷法經過修訂後能夠重裝上陣,這樣消費者面對整個營商環境,能有一個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使得消費者成為真正的受益者。”

李斌表示,互聯網平台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監管部門需要根據業態發展情況的不同階段,以此改變監管規則和指導方針。“監管的最終目標不是限制打壓平台,而是希望多家平台百花齊放、共同競爭,這對消費者而言也是最好的權益保障。”

“從他律走向自律,只有各方真正意識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充分有效公平競爭是良性發展的法寶時,這個市場才會更加健康。”李斌説。

拒絕平台“二選一” 保護消費者選擇權

近年來,我國平台經濟蓬勃發展。平台經濟不僅是經濟轉型和創新發展的推動力之一,而且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平台經濟作為新的增長極,還能起到穩就業、穩增長的重要作用,進而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戰略目標。同時,平台經濟也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產生了爭議。其中,平台“二選一”是否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是大家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

張德志介紹,平台“二選一”的專業術語叫平台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意思是隻能跟我合作,不能跟別人合作。

“剝奪消費者的選擇權是平台‘二選一’對消費者最大的損害。”張德志説,消費者沒有選擇權以後,公平交易權就會相應受到損害,這是我們消費者協會一直持續關注的問題,也是平台公平競爭的問題。

張德志分析,平台“二選一”問題涉及方方面面,有一種情況認為獨家合作是不同經營者之間的雙方協議約定。還有一種情況,之前加入平台時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平台要求商家補籤這樣的協議,在執法當中可能適用的法律是不一樣的。如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對平台的商户要求強制性簽訂“二選一”,可能就屬於濫用優勢地位,屬於反壟斷法調整的範圍。

明確相關主體責任 加強對頭部主播監管

隨着直播帶貨行業的高速發展,虛假營銷、數據造假等問題也接連出現。

對此,張德志表示,近期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接連出台關於直播營銷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直播帶貨監管提到核心位置,明確直播平台和主播等相關主體責任,規範直播帶貨行為,違法直播查處法律更加明確,不僅有利於網絡直播平台的良性運行和維護,也有利於更好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的同時,直播帶貨火爆的當下,一些頭部主播的話語權資源也越來越集中,如何加強頭部主播或網紅監管和規範呢?李斌認為,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加強新技術在網絡直播平台監管領域的應用,同時建立協同機制。“如對主播提出警告卻屢教不改,應該把主播列入黑名單,關閉其直播間,通關相關監管部門,不允許更換‘馬甲’換平台再度進行直播活動。”

“現如今,消費者面臨消費節日越來越多,看好自己的錢包,不管消費方式多麼方便,消費者都應該認真地進行比對,讓錢花得物有所值,衝動消費不可取。”張德志説:“同時,我們維權組織還會持續關注虛假宣傳、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對其給予嚴厲的處罰和懲戒,給予消費者安心、貼心、放心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