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可以“打包” 權益不能打折

一段時間以來,主打價格優惠、“買一得多”的“聯合會員”在網上遍地開花,成為互聯網企業“拉新”的新玩法,各大平台紛紛入局加入“團戰”。不同平台會員以打包形式進行發售,是平台間打通消費場景,升級用户體驗的全新嘗試。但各平台熱衷“聯姻”的背後,也隱藏着新用户增長乏力、獲客成本升高的焦慮。打包之後,一些平台會員用不上,部分會員權益“縮水”,引來了不少用户的吐槽。(9月28日《工人日報》)

會員“打包賣”,資源雙“共享”。從理論上講,不同平台聯姻操作,推出“買一得多”的“聯合會員”模式,可以共享消費者資源,提升“拉新”效率,拓展“拉新”空間和市場空間。消費者則可以共享各平台的服務資源,暢玩多元消費場景,獲得價格優惠,獲得更好的消費體驗。顯然,這是一種雙贏甚至多贏的營銷設計。

然而,不少消費者在乘興購買了“打包會員”之後,卻在實際體驗過程中沒有享受到期待中的“打包”實惠,出現了掃興的反應,吐槽連連。吐槽主要表現在:“會員包”中真正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會員資格只佔少數,多數會員資格屬於雞肋,雖看着挺誘人,但沒有多大用處,甚至成為根本就不會被啓用的殭屍資格;有些“打包會員”並非無條件開通共享,而是需要消費者在很短的限定時間內逐一激活,如果消費者因種種原因未激活,就被視為放棄了相關會員資格。

一些參與“打包”銷售的平台利用格式合同減輕己方責任、剝奪或限制消費者的權利;有些平台在銷售過程中説得很“動聽”,比如大肆宣傳“高清純淨觀影體驗”“禁止廣告”“無廣告”等,但在實操過程中卻又將會員的“廣告特權”更改為僅減免貼片廣告的時長等。

誠然,上述吐槽中,有的屬於消費者的“非侵權式感受”,比如,有關大部分會員資格無用的吐槽就屬此類,畢竟,在購買“打包會員”時,消費者就應該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不需要什麼,就應該對自己的判斷和選擇負責。

但消費者的其他吐槽則大多屬於“侵權式感受”,指向了一些平台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使用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或公平交易權等問題。這些問題有的是相關平台的通病,即便一些平台不參與“打包”,也存有誤導宣傳、違法格式合同等問題。當然,也有一些平台藉助“打包”的機會渾水摸魚,利用消費者無暇細讀、甄別相關會員服務協議內容和宣傳內容的疏漏,塞進一些侵權內容,給消費者挖坑。

會員可以“打包”,權益不能打折。各平台普遍參與“聯合會員”模式,恰恰映射了“拉新”成本提升、“拉新”難的現實,因此,各平台應該珍惜、善待購買“打包會員”的消費者,拿出足夠誠意,守住法律底線,規範營銷行為,摒棄侵權問題,充分釋放“打包”的價值和優勢,為消費者創造誠信、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這樣,才能留住消費者,才能保障“會員打包”模式的長遠健康發展。

消費者面對平台商家的打包營銷策略,也該多一分理性,少一分盲目,在購買之前認真閲讀一下各平台的服務協議和打包規定,儘量選擇適合自己的“會員包”,不簡單看會員數量下菜碟,遭遇侵權問題,要積極投訴舉報。

市場監管、消保組織等維權單位應該加強對會員“打包賣”營銷模式的關注和監督,重視消費者的投訴舉報,認真梳理相關侵權問題線索,通過約談、查處案件、通報問題、發佈消費警示、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倒逼平台商家增強自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履行依法“打包”、按規矩“打包”的責任,為消費者清除陷阱、保駕護航,也為會員“打包賣”這一營銷新業態的發展創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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