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東
經中國商業聯合會下達計劃,中商聯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將牽頭起草《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兩項標準。這意味着首部全國性直播電商標準不久後將出台,預示着如今風頭正盛的“直播帶貨”將有規可循。
直播本身就是創新的產物,直播帶貨更是一種創新和創“薪”的營銷方式。眼下,直播帶貨的自由度與隨意性很大,也帶來一些問題:由於監管滯後,行業沒有門檻,主播素質良莠不齊,致使三俗充斥網絡、虛假誇大宣傳成風、“三無”產品充斥其中、售後服務難以保障等。
今年5月,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大一學生周晗通過理論答辯和直播實操考核,順利拿到義烏市人社局頒發的“電商直播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成為浙江省首批獲職業能力證書的19名電商主播之一。從某種意義上來説,這也是電商主播職業走向規範的新起點。
立規矩,才會有“方圓”。早在2016年11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旨在促進互聯網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有規矩的直播更健康,守規矩的主播更網紅。直播經濟是一種“互聯網 經濟”業態,只能“帶貨”,不能“帶偏”,更不可“帶禍”。
當前,“互聯網 經濟”正在興起,尤其是,“互聯網 ”新業態、新模式正在加快構築“新經濟”,逐步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對此,需秉持包容審慎,給予正確引導,進行制度規範,讓其成為適應時代、充滿活力、健康成長的“新經濟”。出台相關規範與標準,有利於直播帶貨對“標”守正,讓這一新經濟業態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