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網紅娛樂項目一再出事

楊玉龍

日前有媒體報道,山西太原的韓先生前往一家蹦牀館,在從高台跳入海綿池後胸椎骨折,需要進行手術治療。而就在不久之前,一位女研究生同樣在蹦牀館摔成截癱的新聞,也曾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發出疑問,這個網紅娛樂項目,為什麼總出現安全問題?6月17日 中新網

上述網紅娛樂項目,雖然給人們提供了娛樂的平台,但事故頻出也暴露出對此類娛樂項目存在安全監管漏洞。其實,對於蹦牀運動項目並非沒有規矩約束。國家體育總局2019年發佈的《開展大眾蹦牀運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試行)》,就做出了具體規範。如,蹦牀教學技術指導人員須經過中國蹦牀技巧協會的培訓,並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才能上崗。

但是,從現實來看,有業內人士表示,開設室內蹦牀館,只需要營業執照和上崗人員的健康證明即可,不需要其他審批流程。至於設備安全性的檢查,也是由公司內部人員完成。很多蹦牀館裏的正式員工都沒有經過上崗培訓,更不用説招聘的業餘兼職人員了。如此之下,蹦牀娛樂項目也就難有安全保障。

推出網紅項目是經營者的自由,只要在法律框架內行事就並無不可。但是,這樣的娛樂項目,最為重要的是築牢安全之基。畢竟,安全出了問題,不僅是對消費者的傷害,更會影響到涉事經營主體的形象與發展,況且從長遠來看,不恪守法律規定,不重視安全,終歸對行業發展不利,這也更會讓正經做生意的無辜者受到牽連。

國務院安委辦曾於2019年9月下發《關於加強遊樂場所和遊樂設施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要結合當前遊樂場所的安全形勢和特點,組織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安全監管。對於此,相關職能部門理應履行好相關責任,創新監管舉措,祛除行業亂象,這是對行業發展與消費者的雙向負責。

應該認識到,伴隨着人們消費理念的與時俱進,類似網紅娛樂項目還會不斷出現。但是,任一網紅娛樂項目唯有安全才能實現多贏。故此,無論是經營主體,還是市場監管,均應該扛起責任。於消費者,也應增強安全意識,比如,選擇安全可靠、手續齊全的娛樂項目參與,更應時刻重視自身安全,對違規經營者也不妨舉報處置,從而增強網紅娛樂項目安全係數。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54 字。

轉載請註明: 不能任由網紅娛樂項目一再出事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