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四部門聯合發佈《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

由 湯生 發佈於 科技

本文轉自【網信中國】;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發佈《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關於個人信息收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隨着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迅速普及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App超範圍收集用户個人信息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大量App通過捆綁功能服務一攬子索取個人信息授權,用户拒絕授權就無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變相強制用户授權。為聚焦解決App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規範收集個人信息活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實施該《規定》。

《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要求其運營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四部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網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指導督促本地區App運營者抓緊落實《規定》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調查、處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切實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