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未成年用户網絡遊戲使用時長明顯降低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這一年來,北京市民武峯終於可以不再為兒子沉迷於玩手機遊戲而煩惱。
武峯的兒子正在上初中,因為有防沉迷系統的限制,他只能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的20時至21時玩手機遊戲。在武峯看來,青少年模式可是幫了大忙,“現在他每週只能在規定時間內玩3個小時,學習和打籃球的時間因此變多了”。
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一週年。讓未成年人免於網絡沉迷的青少年模式,是這部法律的強制要求,也是目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主要模式,極大地促進和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地使用網絡。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今年2月發佈的第4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未成年用户的網絡遊戲使用時長和付費明顯降低。
相比“青少年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校長林維教授更願意稱之為“未成年人模式”。林維指出,網絡服務的未成年人模式在制度建設和實踐應用上,近年來逐步改進和完善,取得重要進展,展現了中國特色的治理模式,展望未來,未成年人模式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將成為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最為重要的建設方向。
防止沉迷網絡遊戲效果顯著
《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未成年網民規模達到1.83億。
為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問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網絡保護”專章,對網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等主體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
針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和遊戲過度消費問題,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針對未成年人過度使用甚至沉迷網絡遊戲問題,進一步嚴格管理措施,堅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
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針對未成年人在社交軟件、短視頻、網絡遊戲等方面的沉迷,相關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按照法律要求,推出和升級了防沉迷系統。
騰訊在微信、QQ等各平台設立和升級了青少年模式,如在微信中加入“監護人授權”的新功能,家長可以通過這一功能管理孩子使用微信的情況。開啓該功能後,青少年可以通過遠程申請監護人授權,以訪問公眾號文章、小程序、鏈接和延長視頻號使用時間,監護人可通過個人微信賬號遠程對申請進行授權。
從去年9月起,抖音推出平台嚴格的青少年防沉迷措施,在抖音青少年模式下,用户每天默認只能使用40分鐘,且22時至次日6時不能使用。抖音的“同城”“熱搜”等入口會被隱藏,未成年人無法使用私信聊天和直播功能,更不能充值、打賞。
多個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在落實《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之外,還主動採取更多措施保障防沉迷效果。騰訊遊戲針對體量更大的頭部遊戲,採取更嚴格的人臉識別方案——對55歲以上實名用户在夜間遊戲每次登錄都需要人臉識別,防止未成年人冒用家長賬號或設備玩遊戲。
中國音數協遊戲工委發佈的《2021年遊戲產業輿情生態報告》顯示,2021年遊戲防沉迷措施取得顯著效果,超八成受訪家長表示孩子玩遊戲時間有不同程度減少,其中43%認為“明顯減少”。
青少年模式下優質內容增多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公佈的一份報告顯示,近七成被調查的未成年人使用過短視頻。
“短視頻平台在豐富了孩子們網絡娛樂的同時,自身內容的娛樂化、碎片化、沉浸化也帶來了不少問題,給短視頻平台、監管方、家長等都帶來了新的挑戰。”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説。
在青少年模式剛推出的一段時間裏,這一模式下的視頻內容非常枯燥乏味。
李迎新在調研時注意到,多數青少年模式下的內容池比較單調枯燥,有的平台為了規避責任,直播部分直接顯示“暫時沒有匹配內容”,調研中,一名學生直言,“確定這不是幼兒園模式嗎?我都14歲了,進入青少年模式,讓我看的是‘門前大橋下,遊過一羣鴨’的兒歌視頻”。
李迎新説,這種“一刀切”的方式並不利於青少年成長,建議豐富青少年模式的內容池,既要注重網絡平台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功能,也要維護未成年人休閒娛樂的權利,讓孩子們更加願意使用青少年模式,並且從中受益。
令人欣慰的是,在各方努力下,青少年模式下的優質內容日益豐富。
今年5月31日,在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成立40週年之際,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攜手騰訊推出的“給孩子們的大師講堂”上線了“六一”科學特輯,為孩子們帶來航天、天文、醫學等領域的趣味科普知識,分享科學、醫學名家的成長故事。這是“給孩子們的大師講堂”自去年9月啓動以來的第四次上新。
在青少年模式4.0內,快手精選了教育、科普、樂器、運動等40多個領域優質內容,完成超150萬條視頻審核工作,讓青少年在觀看視頻的同時學習知識、放鬆身心。
重視風險防範也要促進發展
在信息化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更為複雜和艱鉅,為未成年人營造健康安全乾淨的網絡環境,任重而道遠。
“基於網絡環境的複雜性,如何消除未成年人在網絡環境中面臨的各種危害,如何平衡未成年人保護與發展的關係,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社會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是需要長期持續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中國法學會會員部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專家彭伶説。
林維認為,在推進適用未成年人模式時,應當重視其風險防範和促進發展兩個層面的功能。
“在風險防範層面上,目前未成年人模式在防治不良侵害方面已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還要加大力度提升該模式不良信息隔離和沉迷預防功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確保未成年人模式簡單易用、不被隨意突破,並且呈現方式顯著,容易被用户感知;在促進發展層面上,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以服務未成年人為中心理念,積極提供與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相適應的技術、產品、服務,讓該模式下的內容能夠切實促進未成年人的發展,提升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林維説。
一年來,各相關部門、單位積極行動起來,遵循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立法理念,制定配套制度,落實具體規定,取得豐碩成果。例如,家庭教育促進法作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體系中的重要法律,作出教導未成年人健康上網和防欺凌、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規定。
為進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力度,相關制度還在繼續完善。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工青婦室處長王陽介紹説,作為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網絡保護”專章的配套制度,由中央網信辦牽頭、共青團中央參與起草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正進入最後審改階段,該條例出台後,必將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供更為詳細可操作的規範指引。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