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標準時點為11月1日零時。當前,江干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有序有效開展。(點擊【這裏】查看更多)關於第七次人口普查,大家都普遍關心和關注哪些問題?一起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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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為什麼要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答:世界各國都把掌握準確的人口數量、人口素質、人口結構和人口分佈等情況,作為科學治國和宏觀決策的基礎。通過人口普查,可以全面瞭解我國人口和住户的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基本情況。這些信息將在各級政府制定政策中發揮重要的作用,並且最終會使每個參與普查的人受益。定期開展人口普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明確規定。
當前,我國正處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戰決勝階段,即將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在這樣的特殊重要時期,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將為編制“十四五”規劃、推動高質量發展、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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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象有哪些?
答:這次人口普查對象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象相同,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在境內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也屬於普查對象,需要進行普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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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與以往人口普查相比,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有什麼新變化?
答:一是增加填報公民身份號碼。這次普查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指標設置上大體相同,但也有些變化,主要是增加填報公民身份號碼。採集普查對象身份號碼主要是出於填報數據與部門行政記錄比對核查的目的。
二是數據採集手段由以往普查的使用紙表登記,改為使用PAD或個人智能手機登記,登記完成後數據直接實時上傳至國家,有效杜絕了中間環節可能受到的人為干擾。
三是普查的登記方式增加了普查對象通過互聯網自主填報。國家開發了自主填報程序,允許普查對象使用移動終端掃描二維碼聯網自行申報個人和家庭信息。自主填報主要出於以下考慮:一方面智能手機的普及率和互聯網覆蓋率已經足夠高;另一方面可以減少對普查對象的打擾,增強廣大公眾對普查的參與感和責任感。
四是此次普查還將運用部門行政記錄和大數據開展比對核查,確保數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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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介紹下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總體安排?
答:根據國務院和省人普辦的統一部署,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準備階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計劃,進行普查試點,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開展普查宣傳,選聘培訓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普查區域劃分和製圖,進行户口整頓,開展摸底等。這些工作都將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確保普查登記工作的如期進行。
二是普查登記階段(2020年11月—12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員入户登記,進行比對複查,開展數據質量抽查等。這是整個普查工作中最為關鍵的環節,也是工作量最大、動員力量最多、直接決定普查數據質量的重要階段。
三是數據彙總和發佈階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數據處理、評估、彙總,發佈主要數據公報,普查資料開發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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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普查員什麼時候開始入户登記?作為普查對象應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答: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11月1日零時。10月11日-10月31日,普查員入户摸底,進行預登記。住户可選擇普查員登記或自主填報兩種方式。10月11日-11月5日,自主填報進行。住户根據普查員提供的二維碼,微信掃碼填報,11月1日以後以標準時點情況為準進行確認。11月6日以後普查員上門對未完成自主填報户進行補登。11月1日-15日,普查員登記短表,對預登記情況進行確認。11月16日-30日,普查指導員對抽取的10%住户登記長表。
人口問題是關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問題,人口態勢的發展變化影響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也與個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關。所以,開展人口基礎信息採集意義深遠,不僅為國也為家。普查對象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提供虛假信息,不隱瞞、偽造有關情況。
在普查員入户登記前,普查對象可以事先準備好身份證件,提前瞭解外出家庭成員的現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員上門登記。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將佩戴統一的證件開展工作,普查員上門時,住户可以先驗明普查員身份,然後請普查員進入家中進行登記。希望社會公眾能夠熱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積極配合普查員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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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很多普查對象都關心,普查獲取的資料是否會被泄露,是否成為有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於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而且,我們將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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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第七次人口普查全面採用電子化採集,數據直接實時上傳。普查員使用PAD或個人手機採集普查數據時,如何保證普查户的隱私和信息安全?
答:信息安全問題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也是普查工作重點關注的問題。為了保證信息安全,我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首先,從數據源頭來看,普查員在開展普查工作前,必須簽訂保密承諾書,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次,在數據傳輸過程中,這次普查採用互聯網雲技術、雲服務和雲應用部署,按照國家網絡安全三級等保的標準進行安全管理,構建堅實的數據安全保障屏障。在數據採集處理過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安全防護體系和安全審計機制。
在應用系統研發中,採用多種安全技術。移動端和服務器端採取了嚴密的數據加密和脱敏技術,數據傳輸過程全程加密,保證公民個人信息不在互聯網通道泄露和落地,確保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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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保證人口普查數據質量?
答:數據質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線,保證人口普查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完整,是人口普查的核心要求,也是衡量普查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
為了保障人口普查數據質量,我們將從以下幾方面來着手:
一是嚴格執行普查方案,確保普查各項要求不走樣、不變形,絕不允許隨意更改或選擇性執行方案;
二是認真組織現場登記,廣大普查人員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準確採集每一條信息,確保普查源頭數據真實可信;
三是實行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對人口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對人口普查數據進行審核、複查和驗收;
四是有效利用行政記錄,充分發揮部門行政記錄數據的作用,例如與公安部門的户籍數據、醫療系統的出生率和有關部門的死亡率的數據進行比對,為普查登記信息提供數據支撐;
五是始終堅持依法普查,嚴格執行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問責機制,嚴肅查處各類普查造假、弄虛作假行為。
來源 | 杭州發佈
編輯 | 陳舒陽、艾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