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經營者之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對多次損害消費者權益、造成惡劣影響且拒不悔改的平台內經營者形成“動態黑名單”,各平台實施聯合懲戒。10月27日,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攜程、去哪兒網、同程藝龍等5家互聯網旅遊服務企業共同發佈《互聯網旅遊服務行業自律公約》(簡稱《公約》)。
近年來,在線旅遊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今年雖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在旅遊市場逐漸復甦後,在線旅遊呈現出火熱勢頭。然而,默認搭售、霸王條款、大數據殺熟、信息泄露、虛假宣傳等現象時有發生,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應引起高度警惕並依法依規嚴加治理。
10月1日起,文旅部發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強調:“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和服務質量評價,監督、引導本行業經營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此次《公約》的發佈,在行業自律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
《公約》不僅細化了落實《規定》的措施,還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如提出建立健全互聯網旅遊服務業務標準化流程,公示服務項目,規範服務行為;建立平台信息實時監測篩查機制,及時對涉嫌違法違規的信息及相關經營者採取必要措施;對違規的平台內經營者形成動態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等。
《公約》的發佈,彰顯了打造風清氣正在線旅遊業態的高度自覺,吹響了行業主動治理的進軍號。必須認識到,行業自律只是對政府監管的有益補充,它不能代替法律監管。要想嚴格落實《規定》和《公約》,不能僅靠平台自覺,還需要職能部門建立完善日常檢查、定期檢查以及與相關部門聯合檢查的監督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依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中醫有“上醫治未病,中醫治欲病,下醫治已病”之説,提前發現端倪,做好預防措施,就能夠讓人不生病,避免陷入“渴而穿井,鬥而鑄錐”的困境。規範在線旅遊市場秩序,“治未病”理念應切實體現在監管思路和流程上。
按照《規定》,各地職能部門要積極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機制,加大指導、支持力度,給行業組織的成長和發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同時,按照“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應商”的思路,依法明確職能部門、在線旅遊平台及平台內經營者等各方的法律責任,釐清責任邊界,確保各方職責明確,有章可循,按章操作。
同樣重要的是,要積極推行分類監管制度,區別對待,獎優罰劣,對“重點關注”類、“重點監管”類平台尤其要嚴格監管、持續監管,以防患於未然,營造積極向上的氛圍,促進在線旅遊行業健康繁榮發展。
文/楊維立
圖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