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3萬元賣了遊戲賬號後,他又偷了回來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科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朱慧青 記者 嚴君臣)對於一些沒有時間慢慢練級的網遊玩家而言,直接購買一個等級高的遊戲賬號是條不錯的“捷徑”,但在非官方交易平台上購買遊戲賬號,卻隱藏着較大風險。11月25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遊戲賬號盜竊案,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5000元。

胡某是個資深網遊玩家,因其經營的某網遊賬號排位靠前、等級高、裝備好,便被鄧某看上,鄧某多次微信聯繫胡某表達想要購買其遊戲賬號的意願。2021年1月24日,胡某因缺錢,同意將該遊戲賬號以13000元價格出售給鄧某,鄧某當即修改了遊戲賬號的登錄密碼和綁定手機號碼,雙方約定胡某不得找回,如找回密碼,胡某需支付雙倍賠償金。

當晚,胡某後悔出售該賬號,便請其QQ好友劉某幫忙,通過好友驗證的方式申訴找回該遊戲賬號。後鄧某無法登陸該遊戲賬號,便通過微信聯繫胡某,胡某聲稱不知情,並將鄧某微信拉黑刪除。

2021年3月30日,胡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發後,胡某退出全部贓款,已由公安機關發還鄧某。

通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遊戲賬號作為一種網絡虛擬財產,已經成為可以交易的一種現實化的商品。胡某將自己的遊戲賬號出售給鄧某後又自行找回賬號,在違反鄧某意志的情況下,竊取已為鄧某佔有的遊戲賬號,而鄧某支付對價卻無法登錄、使用遊戲賬號,胡某的行為使鄧某合法財產遭受損失,該行為構成盜竊罪。根據胡某自首、退贓、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也借本案提醒廣大遊戲玩家,出售的遊戲賬號再偷偷找回,承擔的可能將不僅僅是民事違約責任,而是已經觸犯了刑法,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