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搶紅包,自動點贊,批量回復,你的這些“小操作”可能都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

  秒搶羣紅包、羣發清理“殭屍粉”信息、對關注的人實現自動點贊……通過一些外掛軟件,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普通人可能都嘗試過這樣一些“小操作”。通過“非正規”途徑實現了方便之時,你是否想過,外掛軟件可能侵犯了原軟件開發運營者的知識產權?

  此前,杭州互聯網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微信“羣控軟件”引發的不正當競爭案。開發並提供“羣控軟件”服務的兩被告被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60萬元。一起案例背後,知識產權保護離你我並不遙遠。

  負責本案審理的法官沙麗表示,所謂“羣控軟件”實際上就是利用外掛技術,將該軟件中的“個人號”功能模塊嵌套於個人微信產品中運行。“相當於在外掛平台,發出一個指令,就能讓控制的所有微信號進行統一行動。”

  記者瞭解到,此類外掛軟件購買者基本是在社交平台開展商業營銷、管理活動的企業和機構。例如一個運營者就可以控制多個微信進行產品推廣,定時發送消息、朋友圈內容自動點贊等等。

  與此同時,這類外掛軟件還可以監測、抓取微信用户賬號信息、好友關係鏈信息以及用户操作信息(含朋友圈點贊評論、支付等)存儲於其服務器,攫取數據信息價值。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軟件批量化操作微信,發佈商業活動信息異化了個人微信產品作為社交平台的服務功能,給用户使用微信產品造成了明顯干擾,同時危及微信平台的安全、穩定、效率,已妨礙、破壞了兩原告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與服務的正常運行,屬於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秒搶紅包,自動點贊,批量回復,你的這些“小操作”可能都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

  圖為杭州互聯網法院庭審現場,圖片來源:杭州互聯網法院供圖

  沙麗表示,本案中,就微信平台數據資源整體而言,微信產品數據資源系兩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經過長期經營積累聚集而成的,該數據資源能夠給兩原告帶來商業利益與競爭優勢,兩原告對於微信產品數據資源應當享有競爭權益。

  “雖然説不能簡單地認定所有外掛軟件都涉嫌侵犯知識產權,但企業的技術創新,需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不過度、徵得用户同意’的原則。” 沙麗説。

  近年來,隨着信息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互聯網領域新業態、新模式不斷出現,給相關競爭行為的正當性判定帶來一定困難。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知識產權室主任管育鷹表示,網絡空間仍應遵守基本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規則和市場競爭秩序,技術創新不能以犧牲其他競爭者及用户的合法利益為代價。部分外掛程序通過非法調用軟件開發公司的計算機系統相關功能接口地址,涉嫌侵權。互聯網從業者實施技術創新,應當樹立尊重知識產權的意識;經營者應當遵循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確立的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及一般商業道德,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在接觸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和服務。普通人也可能因為或疏忽或無意的行為舉動,擴大侵權的危害,從這個角度來説,不僅僅是企業、機構,我們每一個普通人都有必要提升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意識,培養法律素養。” 管育鷹説。

  文字記者:吳帥帥

  視頻記者:吳帥帥、李濤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60 字。

轉載請註明: 秒搶紅包,自動點贊,批量回復,你的這些“小操作”可能都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