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跨境流動威脅國家安全,代表建議對數據分級,“最低級”才能無限制流動

3月5日晚,四位全國人大代表走進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視頻採訪室,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張兆安接受記者視頻“雲採訪”。張兆安已連續三屆擔任人大代表。今年,他帶來的建議聚焦信息化時代的重點議題。“雲採訪”期間,他介紹了其中一份《關於保障重要數據跨境流動的建議》。

隨着全球數字經濟的發展,數據跨境流動已成為推動國際貿易中貨物、服務、人、資金流動等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數據跨境流動的發展趨勢,也觸發了各國對個人隱私、國家安全和經濟前途的風險擔憂。

“數據跨境流動的風險主要有四種形式。”張兆安説,數據跨境流動首要引發的就是數據安全風險,主要表現在數據的傳輸、存儲和應用三個環節。

同時,數據不受限制地流出,也可能影響本國數字產業的發展。隨着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通過對海量、實時、異構的數據資源進行開發利用,並取得巨大商業成功,數據作為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如何積累數據、精煉數據以及加工和管控數據,將成為決定國家經濟命脈的重要因素。

數據跨境使得大量數據流向境外,還會導致本國執法機關在跨境數據取證的合作過程中增加執法成本。

數據跨境流動還可能威脅國家主權與安全。大數據時代,包括個人、企業和國家數據等在內的數據早已不僅是國家“軟實力”的體現,更關乎國家安全領域,能反映國家相關行業和領域的情況。

為此,今年張兆安代表就保障重要數據跨境流動提出了幾點建議。

“首先就是要完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他在“雲採訪”中表示,我國目前仍有不少單位擁有海量數據,但不屬於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這一點,可能需要在後續的法律法規中進行擴大和明確。此外,在技術規範方面,目前尚無針對重要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評估標準,建議相關部門組織相關鄰域專家,共同起草技術標準規範,儘快發佈相應的指南性文件。

另一重要舉措是開展重要數據的分類分級,集中管理資源對重要的跨境流動數據進行保障。“分級結果可明確最高級別的數據是不允許跨境流動的,低一級別的數據需要在一定條件下才能跨境流動,最低級的數據才可不受限制地跨境流動。”

他還建議組建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體系,主要包括五大機制,分別是自評估機制、聯審聯評機制、安全檢查機制、違規舉報機制和信用管理機制。國際間還應形成合作互認“白名單”,同時,將《全球數據安全倡議》轉化為有關立法。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曹飛 題圖來源:張馳 攝

來源:作者:舒抒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84 字。

轉載請註明: 數據跨境流動威脅國家安全,代表建議對數據分級,“最低級”才能無限制流動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