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政協網】;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肖亮升) 隨着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的興起,網民“發聲”越來越容易,也給網絡誹謗創造了便利的條件。由於行為成本低、維權難度大、社會容忍度高等負面因素,使得這類行為日益猖獗。為此,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韋震玲呼籲:遏制網絡誹謗犯罪,正確引導網絡行為。
“建議通過完善打擊網絡誹謗行為的法律體系,加大網絡誹謗行為的打擊力度。”韋震玲表示,當前,網絡環境已發生了重大改變,原有司法解釋在行為特徵、轉發條數的立案標準等,均存在大量與社會不相適應的情況。應當根據目前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主流社交平台的信息發佈模式,設置新的規範準則和立案標準,尤其是作為公訴案件處理的標準,為司法工作人員明確誹謗罪的公訴界限,維護自訴程序的獨立價值,在公共利益與被害人的隱私和個人意願中取得平衡。
韋震玲建議,通過立法明確網絡平台、廣告主體以及相應的監督主管部門等網絡主體的責任,加大實名制管理,設置平台對於配合公民維權取證的義務,加大對於管理不力甚至為了追求平台“流量”而放任、故意引導網絡誹謗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大對於“流量”至上的廣告投放範式的規範和引導,通過增加罰金等手段,提升“營銷號”的誹謗成本;加大對於網絡誹謗行為的監督力度,提升網絡監管的技術手段,鼓勵公民正當維權,通過各種監督手段消滅網絡誹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