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一箇中國人都對武俠和江湖情懷不陌生,相信很多人年輕的時候都有着自己的武俠夢,小編年少的時候就曾想仗劍天涯,這直接導致我村的油菜花年年遭受毒手,菜籽油產量一直上不去,後來因為敵不過我爹的七匹狼,武俠夢因此無奈而碎,但這並不能阻擋我的武俠江湖夢!於是我開始主動尋找武俠電影和小説觀看,那些劇中和書中的畫面常常讓我久久不能忘懷,恨不能隻身取代主角。
但隨着年齡和閲歷的增加,我逐漸明白了年少的幼稚,不再做那些白日江湖夢,轉而開始蒐集一些有趣的東西,比如刀劍、弓弩,並開始自己習練。
在蒐集江湖俠客們常用的武器時,我發現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江湖俠客們的武器大多與官兵武器相差很大,一些武器在形制上還較為怪異,讓人看起來莫名其妙。
並且,我還從書中瞭解到俠客們極少使用弓箭、盔甲和盾牌,他們的“遠程武器”要麼是飛鏢、飛錘,要麼就是飛刀之類需要靠手腕抖動發射的武器。如果去除掉傳説的誇張成分,那麼真實歷史上的古代俠客在遠距離的殺傷力並不強,畢竟你不能指望一把靠手腕抖動發射的飛鏢在50米外還能保持着殺傷力。
而且除了自身衣物和筋骨肌肉外,俠客們的身上還幾乎沒有任何防護,這是為何?原因在於自古以來,中國就流傳着這樣一句話: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羣俠以私劍養。”《五蠧》韓非子
這句話的大意是説,儒家利用文章擾亂法紀,狡辯顛倒黑白,遊俠使用武力欺人違反禁令,而君主卻都要加以禮待,這就是國家混亂的根源。犯法的本該判罪,而那些儒生卻靠着文章學説得到任用;犯禁的本該處罰,而那些遊俠卻靠着充當刺客得到豢養。
可見中國古代的統治者很早就將那些身懷武器和功夫的遊俠、俠客們視為百姓中的不穩定因素,認為其動亂社會,被大户、貴族所豢養,變成遊走於違法地帶,攻擊主家敵人的刺客、死士,不利於社會和國家的穩定。
絕大多數古代統治者,尤其是漢朝以後的王朝統治者們對遊俠大多是持反對態度,但因為無法讓所有人都投入到土地或是工商業的生產中去,所以社會上總是會有一些人自然而然的變成遊俠或是俠客,帶着武器遊走於灰色地帶,尤其是百姓家中的“餘子(家中除了嫡長子之外的孩子,繼承權靠後)”。
當統治者發現自己無法徹底禁絕遊俠現象時,他們只好通過立法對遊俠行為進行一定的限制,比如為了降低“民間人士”的殺傷力,官府雖然無法完全禁止所有武器在民間的流通和使用,但卻很大程度上禁止了大多數強力武器被遊俠等民間人士所使用,具體代表就是不允許強弩(王莽新朝時期)、長刀(宋朝時期)、弓箭(蒙元時期)進入民間,以加強官府對遊俠等民間有活力組織的武力優勢,元朝時期的律法就規定:
“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杖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
不過除了元朝時期外,中國古代的大多數官府雖然會禁止民間人士使用一些種類兵器,但卻對弓箭沒有嚴格要求,基本不禁止民眾習練弓箭,南宋時期的官府甚至還鼓勵民眾習練弓馬,這是為了儲備人才,並且也是因為弓箭非常難練的緣故。
要想熟練地使用弓箭,必須經過數年的不斷練習才行,成本很高,而且弓箭製作起來也簡單,只需要合適的木材即可,並且弓箭還是許多獵户的生存工具,故而古代的大多數時間裏,官府都不禁止民間習練弓箭,只不過因為習練弓箭的高成本,才讓人望而卻步,因此走江湖的俠客們甚少使用弓箭。
而與弓箭的情況不同,古代的大多數時候,官府都嚴格禁止民眾習練弓弩(明朝除外),這是因為弩使用起來非常簡單,精度也很高,只要有弩在手,那麼即使是一個武力羸弱的人也可以在短期內形成戰鬥力。
弩的殺傷力極大,力量超越了弓箭,可以在遠距離射穿鐵甲!如果有人要造反,那麼只要有弩,造反者就能很快拉起一支威力強勁的投射兵種,這對官兵可以造成較大殺傷,增加平撫的難度,故而中國古代從王莽始建國二年就開始禁止民眾私藏弓弩,違者流放。
在古代的一些時候,官府為了社會治安、降低江湖俠客們的危害,還禁止民眾使用長刀,想以此限制民間衝突的烈度,但是聰明的“江湖人”隨後搞出了大名鼎鼎的朴刀,這是一種可拆卸的武器,不加裝手柄時,是一把短刀,不在官府對武器的限制範圍內,而一旦加裝手柄後,它就變成了長柄刀,以此鑽法律的空子。
官府除了會禁殺傷力強的武器流入民間外,還會禁止民間人士穿戴鎧甲,即使是江湖上最有名的大俠也不行。在著名小説《水滸傳》中,大家可以看到各路好漢帶着朴刀和刀劍四處溜達,或者隨便找鐵匠鋪給自己定製兵刃,但是即使各路好漢都目無法紀,視官家如無物,他們出門在外的時候卻都不敢攜帶弩箭、佩戴甲冑,可見管控之嚴。
官府一般對棉甲和皮甲的限制較小,但對鐵製盔甲和軍用盔甲的限制卻極大,將私藏一副鎧甲的罪行等同於私藏數副弓弩,或是以謀反論處,只要被抓到,就會重罰,如王莽便曾這樣詔令民眾:“禁民不得挾弩鎧,徙西海。”
自漢代起,私藏鎧甲就成了一條誰碰誰倒黴的高壓線,越是身居高位的人,越是不能私藏鎧甲。西漢早期名臣周亞夫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兒子看見自己父親逐漸年老,就開始按照當時“事死如事生”的社會風氣,為自己父親籌備冥器,為了能配上父親的地位,他偷偷私造五百甲盾準備陪葬,但是漢朝法律規定甲盾禁止個人買賣、打造,因此傭工向官府告發,説他要謀反。皇帝派人追查此事,最終導致一代名臣周亞夫不堪受辱絕食而死。
甚至,到了清朝順治年間,清朝廷都允許民間持有鳥槍了,卻都還不允許百姓私藏甲冑,由此可見古代統治者對待盔甲的態度。
可能有朋友會問,禁止民眾持有威力較大的武器很好理解,但為什麼古代官府還禁止民眾使用盔甲呢?
這是因為在古代,盔甲具有極大的作用,甲冑的防護力相當可觀,可以大大提高使用者的生存率。人們只需要穿上一副鎧甲,那麼對於許多武器的攻擊就不需要害怕了,鎧甲能夠輕鬆將其擋下,這就意味着在戰鬥時,披甲者不需要特意防守,只需要不斷進攻即可,攻擊力能得到成倍提升。
披甲的士兵和不披甲的士兵根本不可同日而語,同等條件下,披甲士兵能戰勝人數比自己多兩倍,乃至於更多倍的不披甲士兵,比如在明末時期,剿匪的官兵頂盔貫甲,常常能將人數是自己數十倍的農民軍趕的到處跑。
而人、馬全都裝備鎧甲的甲騎具裝更是古代版的坦克、裝甲車,其在地勢平坦之處一旦衝鋒起來,極少有軍隊能夠與之相抗,私藏這種鎧甲,就相當於今天誰家裏私藏了一輛坦克!
同時,鎧甲如果一旦流入到民間人士的手中,而他又恰好違法犯罪,那麼鎧甲會給執法的衙役造成極大困擾,因為古代衙役們的武器大多是殺傷力不強的鐵尺、木杖,強一點的也不過是軍隊制式刀劍、弓箭,所以當他們面對身穿鎧甲的犯罪者時,其執法的危險程度和難度、成本會直線上升,甚至無法正常執法。
如此種種,古代統治者們才會對鎧甲嚴防死守,將私藏鎧甲的民間人士看做是造反者。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名震江湖的大俠在未公開扯旗造反前,也無法在正式場合自由穿戴盔甲,使用強弩等武器,而為了追求真實性,現存的武俠小説、影視劇中的人物,也極少身穿鎧甲,使用強弩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