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法互聯網專條之刀揮向外賣領域 美團、餓了麼雙雙因不正當競爭敗訴

封面新聞記者 張越熙

近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美團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判決,該案為首次適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認定的外賣領域不正當競爭侵權案件。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將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餓了麼)賠償35.2萬元。

新反法互聯網專條之刀揮向外賣領域 美團、餓了麼雙雙因不正當競爭敗訴

記者瞭解到,在判決書中,該法院還認定了多起美團強制商户“二選一”的案例,包括通過縮小配送範圍等手段強制商户與平台“獨家合作”。

除了美團,近日,温州餓了麼強迫商户“二選一”的案件也落下帷幕,浙江省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餓了麼在此事件中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令其賠償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外賣)經濟損失80000元。判決書顯示,餓了麼員工要求涉案商户關閉其在美團外賣平台上的網絡店鋪,強迫其與餓了麼平台簽訂獨家合作協議,遭拒後登錄商户賬號關閉其在平台上的店鋪,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觀惡意明顯,損害了商户利益,嚴重妨礙、破壞美團外賣等其他外賣平台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服務的正常運行。法院判決,拉扎斯公司温州分公司(餓了麼)的上述行為,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016年2月,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送審稿第十三條專門規定了四項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被稱之為“互聯網專條”。新反法互聯網專條之刀不止揮向外賣領域。值得一提的是,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税務總局召開了互聯網平台企業行政指導會。針對平台經濟領域存在的強迫實施“二選一”等突出問題,提出“五個嚴防”“五個確保”,明確要求各互聯網平台企業在一個月內全面自檢自查,逐項徹底整改。

從13日起連續三天,市場監管總局將集中公佈與會34家互聯網平台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承諾》。首批向社會公開《依法合規經營承諾》的互聯網平台企業有,百度、京東、美團、奇虎360、微店、新浪微博、字節跳動、叮咚買菜、拼多多、小紅書、蘇寧易購、唯品會。

反壟斷大環境下平台經濟型企業首當其衝,13日美團盤中大跌逾8%,股價創今年以來新低。算上前一天的跌幅,兩個交易日內美團點評已下跌超12%。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淮安及温州的案例,從司法裁判的角度,更加夯實了外賣平台強制“二選一”行為的不正當性,對於維持健康的營商環境起到了非常積極的示範作用。同時,隨着司法態度的明朗化以及反壟斷監管的深入化,處於優勢地位的互聯網平台將受到更多制約,最大的受益者會是處於弱勢方的餐飲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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