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關總署昨天(13日)對外發布公告,決定在北京、天津、廣州等10個地方海關開展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新規明確,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於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專家認為我國對跨境電商的監管從原來更多偏向監管進口,到如今“9710”“9810”專門監管出口,意味着我國跨境電商領域優進優出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背後折射出世界對中國跨境電商出口的強大需求和中國外貿不可阻擋的強勁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