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春節的到來,節日快遞量暴增導致包裹損壞。如果快遞包裹被損壞,究竟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
而目前專家表示:電子商務法對此有明文規定,在發貨過程中出現的所有的商業風險、運輸風險均由平台內經營者(商家)來承擔,但是如果消費者自行選擇其他快遞公司的除外。
這就意味着,網購儘量不要自選快遞公司,使用默認快遞公司,這樣拿到貨一旦發生損壞就能夠讓商家解決賠償等問題。
然而網友一直關注的“網購時商家標錯價格能薅羊毛嗎?”
而根據民法,界面顯示“提交訂單成功”時,網絡交易合同已成立,若商家未經溝通私自取消訂單,屬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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