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加收服務費平台不得抽成,調價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

新京報快訊(記者 裴劍飛)今天上午,交通運輸部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針對公眾關注的“部分地方網約車出現加收春節服務費、訂單計費不準等”問題,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孫文劍表示,平台加收服務費要適度合理,並應全額獎勵給駕駛員,不得抽成。此外,網約車平台調整計價標準應該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

孫文劍表示,交通運輸部注意到,春節期間部分網約車平台加收服務費,向司機提供獎勵紅包,鼓勵司機參與運營。但網約車平台加收服務費應該堅持以下原則:服務費要適度合理,並提前向社會公佈相關規則,不得臨時加收;加收的服務費應該全額獎勵給駕駛員,平台不得抽成;平台應該加大車輛調度力度,並監督駕駛員不得私自加收費用。

針對公眾反映的訂單不准問題,交通運輸部將加強監督,多措並舉規範網約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將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對網約車價格行為的管理,督促公司認真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同時要求網約車平台調整計價標準應該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編輯 白爽 校對 危卓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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