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雖然小米是國內第一家上市的手機企業,但很多人卻喜歡用“廣告公司”來説小米,因為小米手機中,有很多的廣告。
同時像小米電視也有開機廣告,甚至很多人表示,小米手機之所以這麼便宜,就是因為廣告多,這些廣告才是小米收入的主要來源,至於賣手機、賣電視等硬件,其實是為了用户數多,好投放廣告來賺錢,典型的互聯網圈的“羊毛出在豬身上”的模式。
當然,對於這種看法,有人認同,也有人認為不可信,但近日,有一份數據出爐,或坐實了小米是“廣告公司”的説法,因為小米的廣告收入居然排在全國已上市的互聯網公司的前10名。
按照這份榜單,2019年小米廣告收入高達107億元,可排前10。而2020年一季度,小米排在第7位,廣告收入高達27億元,超過新浪、微博這樣的社交媒體。
不得不説,這或許還真是小米的硬件賣得便宜的原因之一,因為其它的硬件廠商就只靠賣硬件賺錢,利潤來源就是中間的差價。
但小米可不一樣,硬件能夠賺差價,同時賣出的硬件中還可以順便賣廣告,這樣有了額外的一份收入來源,這樣小米通過硬件賺差價可以少賺一點,保持對其它硬件廠商的價格優勢,從而讓產品更暢銷,畢竟有些消費者覺得便宜一點,是可以接受廣告的。
對於此,不知道你是怎麼看的?雖然很多人對這種做法不以為然,並不看好,但我認為這也是雷軍的高明之處,將互聯網思維應用到了手機、電視等產品上,才能夠將性價比發揮到極致。
雖然廣告一定程度上讓人討厭,但如果看了廣告,讓你的產品費用便宜了,我相信很多人還是願意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