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現貨寄存倉庫”,這不是公開刷單的嗎?

近日,有球鞋交易平台又推新營銷動作,這次不是“閃購”,也不是“速達”,而是名叫“買現貨寄存倉庫”的營銷模式。

據官方的活動公告顯示:6月11日至6月18日,平台通過折扣價的方式吸引賣家把待交易球鞋寄存倉庫,而買家在購買產品後,產品不需發至買家手中,而是使用寄存在該平台倉庫中球鞋信息進行下一次的售賣,進行虛擬交易,交易成功後還會給賣家返現。

這不是該平台第一次進行此類交易活動了。在今年2月25日到3月3日一週時間內,該平台已有引導平台用户買現貨寄存倉庫的先例,甚至還允許用户購買寄存的貨物後繼續寄存在倉庫售賣,不過僅上線幾天後就找不到交易頁面。這次該平台推出的模式,就是在進行虛擬交易,通過刷單的形式“炒鞋”。

這種“現貨寄存”,衍生出“雲炒鞋”模式。寄存在平台倉庫的貨物,即使訂單成交,貨物也會繼續停留在倉庫裏,不會流轉到買家手中。

例如A將一雙鞋放在平台寄存銷售,此時B買,鞋在平台不實際交付B,T 2後B出售給C,鞋還在平台,C是新賣家,鞋還在平台寄售……D、E、F……就是不實際交付,後者接盤繼續可以T 2的交易。

交易模式圖

“交易千次鞋不動”,在反覆的交易中,鞋的價格被不斷炒高,但沒有真正的消費者在這個交易中收到所買商品。此類交易的交易過程並不完整,甚至可以説是“虛假交易”,是將某種鞋製造成爆款的刷單行為。

與傳統的刷單有所不同的是,傳統的刷單有發貨快遞信息做偽裝,但該平台現在“買現貨寄存平台倉庫”“寄存銷售後繼續寄存”的模式,沒有任何快遞信息,連暗地刷單的動作都沒有,直截了當地“明刷” 。

刷單行為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户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法條在此,相信明眼人一看出來“買現貨寄存平台倉庫”營銷模式是否屬於違法操作。

試想一下,哪會有消費者買了鞋不穿呢?球鞋是年輕人正常的消費需求,電商平台應該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這種平台通過“刷單”形式擾亂市場規則,欺瞞消費者,實屬不該!(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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