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30 日消息 8 月 28 日,商務部會同科技部調整發布了《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其中提到了 “基於數據分析的個性化推送技術”,而被視為 TikTok 核心的算法就屬於此類,很可能被禁止出口。
現據新華視點報道,此次並非我國首次調整《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上一次目錄修訂是在 2008 年。
報道採訪了長期跟蹤研究技術貿易法規的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崔凡稱,基於 2008 年版目錄,此次調整共涉及 53 項技術條目:刪除 9 項禁止類或者限制類條目;新增 23 項限制類條目;對 21 項條目的控制要點和技術參數進行了修改。
崔凡還稱,早在 2018 年,有關部門就圍繞目錄修訂調整向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經反覆醖釀,結合當前國際形勢發展的客觀需要,進行了此次調整。
崔凡表示,新目錄生效時尚未完成交易的技術出口方,如果準備出口調整後目錄中的限制類技術,建議暫停磋商與貿易程序,履行好相關申請手續。
崔凡以近期輿論關注的字節跳動公司可能出售 TikTok 美國業務為例説,字節跳動有的技術可能涉及調整後的目錄。如目錄在限制出口部分計算機服務業類的信息處理技術項下,新增的第 21 條關於 “基於數據分析的個性化信息推送服務技術”、第 18 條關於 “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術”等控制要點,就可能涉及該公司技術。
IT之家瞭解到,目前字節跳動被特朗普政府要求在有限的時間內剝離 TikTok,且必須將後者賣給一家美國公司。對此崔凡表示,如果字節跳動計劃出口相關技術,應該履行申請許可程序。如果它的國際業務要繼續順利運營,無論其新的所有者和運營者是誰,很可能都需要從中國境內向境外轉讓軟件代碼或其使用權,也可能需要從中國境內向境外提供技術服務。“因此,建議字節跳動認真研究調整後的目錄,嚴肅並慎重考慮是否需要暫停相關交易的實質性談判,履行好法定申報程序,而後再視情采取進一步行動。”崔凡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