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易弋力 吳雨佳
12月30日,針對“雙十一”前後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購先提價後打折、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問題,根據價格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有關線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唯品會)開展自營業務不正當價格行為進行了調查,並對唯品會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此,唯品會回應稱,唯品會已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價格檢查的行政處罰通知,唯品會尊重並堅決執行監管部門做出的處罰決定,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整改,進一步規範經營活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唯品會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價格行為進行了檢查,發現唯品會在銷售商品時,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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