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大量人臉數據被共享?李開復道歉但不應是結束

由 郎文芬 發佈於 科技

“我們早期幫助他們(曠視)尋找了合作伙伴,包括美圖、螞蟻金服,讓他們拿到了大量的人臉數據。”9月12日,創新工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開復在HICOOL全球創業者峯會上,介紹自己如何幫助投資項目曠視時稱,曾幫他們從其他公司拿到大量人臉數據。

由於涉及數據安全的保護,此言一出,便引發公眾的關注和熱議。隨後螞蟻集團表示,“與曠視科技合作事宜上從未與李開復先生有過接觸”“從未提供任何人臉數據給曠視科技”;李開復在微博發文説明稱,“數據一直存在合作方客户服務器中,不涉及任何數據的共享與傳輸”“口誤,給三家公司帶來困擾,深感歉意”;曠視科技也聲明,“不掌握,也不會主動收集終端用户的任何個人信息”。

公眾人物在公開場合的“口誤”無意間引發了一場輿論風波,但這場風波反映出的公眾對於數據安全的憂慮,恐怕不是一句“口誤”和一聲“歉意”能安撫得了的。面部、指紋、虹膜、聲音等信息均屬於生物識別信息的範疇,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等特點。個人生物識別信息與個人身份識別具有唯一對應性,且不像手機號、密碼等信息可以更改,一旦泄露就意味着終身泄露。

而且相對來説,人臉暴露度較高,也就意味着被採集和竊取的可能性更大。當人臉信息和互聯網技術互通,人臉數據中藴含的個人隱私和經濟價值,面臨的安全風險也隨之加大。而作為身份識別和驗證的人臉數據,一旦被濫用或泄漏,就很有可能給個人帶來安全和經濟損失。

西北工業大學一名學生在圖書館人臉識別系統終端前登記註冊個人信息

因此,李開復演講中關於用户人臉數據共享共用的“口誤”,繼而引發的人們對於個人隱私的擔憂和技術應用邊界的質疑,也不難理解了。而且,近年有關人臉數據的隱私安全和技術風險的案例也並不少見,比如去年有媒體報道,多位小學生通過打印取件人照片的方式,用照片“刷臉”就輕而易舉地打開快遞櫃取件;以及侵犯肖像權和增加信息安全隱患的AI換臉軟件的流行等,都加深了公眾對於人臉技術應用的不信任。

“人是技術的尺度”。技術只是工具,它的背後需要法律規則和人情倫理的支撐。對此,相關部門需加強監督,用法律手段規範市場,明確數據採集和使用的權限,完善管理機制等。而《民法典》首次明確將生物識別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的保護範疇,就是法律對於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的進一步擴展。而企業作為人臉數據的採集和獲益者,更應該恪守底線,遵循“最小化原則”,規範數據的保存和使用,進一步完善相關技術,規避風險。

畢竟,比起聲明和道歉,公眾更需要的是技術支持的成熟、信息安全的保障以及對個人隱私應用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