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5月22日消息 今天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Finnegan)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稱,其代理的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根據337條款對深圳大疆和若干相關實體(以下統一簡稱“大疆 ”)展開調查一案取得重要進展,大疆被控侵權的三項專利中的相關權利要求截止北京時間5月21日晚已全部宣告無效。因此,大疆在美國的運營與銷售沒有受到此次歷時近兩年的337調查的任何影響。
另據環球網報道,大疆方面肯定信息屬實,沒有發表更多評論。
2018年8月30日,Autel Robotics USA (“Autel”)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根據337條款對深圳大疆和若干相關實體(統稱為“DJI”)展開調查。ITC根據Autel主張的三項專利於2018年10月2日發起了調查(No.337-TA-1133)。這三項專利包括:美國專利號7,979,174(“'174專利”),9,260,184(“'184專利”)和10,044,013(“'013專利”)。憑藉這三項專利,Autel試圖阻止DJI在美國銷售具有智能操作(如避障)('174專利),電機槳葉片('184專利)或夾在無人機上的電池('013專利)的無人機。
在調查過程中,DJI指出了Autel案中許多問題。2020年3月2日,首席行政法官(CALJ)Bullock發佈了對DJI有利的初步裁決(ID)。CALJ在ID中判定DJI沒有侵犯'174專利,Autel沒有任何有關'174專利的國內產業實踐。同時,’174專利被現有技術預期或顯而易見,並且法官認為其權利要求屬於抽象概念、不滿足35U.S.C. § 101條款因而無效。CALJ判定許多被指控的DJI產品沒有侵犯184專利權,他還根據多個理由判定’013專利權利要求是無效的。
同時,DJI於2018年底在美國專利局(USPTO)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提出了雙邊複審(interpartes review),對ITC程序中涉及的所有三項專利的主張提出異議。2020年5月13日,PTAB宣佈’174專利的所有權利要求均無效。2020年5月14日,PTAB認定’013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權利要求無效。然後,2020年5月21日,PTAB認定所有DJI提出異議的’184專利權利要求無效,這為DJI贏得了又一次勝利。
IT之家瞭解到,ITC目前正在決定是否審核CALJ的ID。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稱委員會不太可能根據這三項已經無效的專利來執行任何排除令或禁售令。因此,DJI在美國的銷售將不受Autel案情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