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裁判因素降到最低,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在上海德比結束後,新華社撰文評論本賽季中超裁判員執法問題。

新華社:裁判因素降到最低,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新華社評論:

記者採訪了多位裁判專家,他們均認為,足球比賽本身就是允許合理身體對抗的運動,類似格德斯和李可那樣的目的在於爭搶球的身體接觸在足球比賽中很多,主裁判最初沒判犯規,是符合規則的尺度,不但主裁判這麼認為,而且當時非常接近當事球員的助理裁判也認為上述動作不犯規,這就是一次正常、合理的身體接觸。

“這個不僅不是明顯、清晰的犯規,而且根本就不是犯規,VAR怎麼會去介入呢?很多球迷都能看出這一點,作為國際級裁判,對規則的認識應該不會這樣低吧。”

按照國際足聯的相關要求,應當由各會員協會下轄的裁委會承擔起裁判培訓、國際裁判申報、裁判表現評議等工作,但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目前中國足協的相關機制尚不完善。有裁判專家認為,一些判罰爭議比較集中於個別裁判身上,這不是一種好現象。

也有裁判專家建議,應加強裁判評議工作,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判罰爭議、俱樂部提出申訴的判罰爭議一定要做出反饋,而不能選擇性評議,這既是對社會的交待,也有利於提高裁判業務水平;同時,應在內部通過案例加強學習、形成統一的尺度,便於後續的執法工作,裁判要在業務上真正下功夫。

中超賽程將進入爭冠和保級更為關鍵的階段,只有賽場上的裁判因素降到最低,才有利於聯賽的順利進行與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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