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港集團公佈了2020年的年度報告,其中就披露了俱樂部引援相關情況,其中上港還需要向足協支付關於外援阿瑙托維奇的引援調節費,高達1.5億元。
2019年夏天,阿瑙托維奇以2500萬歐元的轉會費,從西漢姆聯轉投上海海港。由於超出了4500萬人民幣的轉會限制,因此上港需要向足協繳納等額的引援調解費。
但是在近期公佈的上港集團2020年年度報告中,在其中其他應付款”的類別中,阿瑙托維奇的引援調節費被列入“賬齡超過1年的重要其他應付款”,該筆款項接近1.5億,這是由上港集團支付給中國足協的,單上崗還未向中國足協支付。
但據媒體人趙震介紹稱,雖然中國足協確定了引援調節費的政策,但是一直沒有正當的理由和途徑收款入賬,所以你們才能看到是應付款。這個不是上港不付,而是中國足協收不了。另外據記者宋承良和豐臻表示,足協沒有收這個轉賬的賬户,但按照規定俱樂部得交這筆費用,所以上港集團必須要在財報裏面顯示出這筆沒有花出去的錢。
但在2019年時,中國足協曾經公示過各傢俱樂部提交的引援調節費,廣州恆大就曾經為保利尼奧和塔利斯卡提交過調節費,另外國安、魯能和權健都為各自的新外援繳納了調節費。由於這份報告為上港集團2020年的報告,並不清楚進入到2021年後上港是否支付了這筆引援調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