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球員不良習慣並非“一日之寒”,國字號與俱樂部均有管理責任

違規球員不良習慣並非“一日之寒”,國字號與俱樂部均有管理責任

本次國青隊集訓開始後,教練組便多次向全隊強調隊規隊紀,但最終依然發生了大家不願看到的事情。成耀東表示,沒能管理好球員,國青隊教練班子肯定有責任,“17歲到20歲的球員,世界觀和價值觀還沒完全成型,處於正要踏入職業行列的關鍵時刻,他們有可能出現很大的思想波動,犯錯誤很正常。國青隊肯定存在責任,他們各自的俱樂部在平時的教育管理方面或許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大家都需要深刻反思,然後才能引導這些年輕隊員更好地成長。”

中超某青訓教練表示,這些球員外出飲酒絕非興起而為,這只是他們日常生活習慣和狀態的真實體現,“年輕球員外出吃飯喝酒的情況在各俱樂部並不少見,而且很多球隊並非長期封閉集訓,在休假時教練就更管不了他們了。尤其是那些明星球員,年紀輕輕就能拿那麼多錢,的確容易自我膨脹,喪失繼續努力前進的鬥志。”2018年的周俊辰如此,如今已在中超多次登場、被成耀東譽為隊中最強的陶強龍更是如此。

違規隊員的惡習不可能是在參加國青隊集訓期間才突然冒頭,國字號球隊的教練組更不可能時刻監控他們在俱樂部的表現,因此唯有俱樂部和國字號球隊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幫助到這些球員。正是出於這一點,中國足協才在處罰決定中加上了“要求相關涉事球員所屬俱樂部對違紀球員進行批評教育並做出進一步處罰”這一條。6月6日,在中國足協下發處罰決定後不久,各涉事俱樂部均很快公佈了處罰決定,如大連人俱樂部對陶強龍開出的罰單便相當重:下放至預備隊,並停發工資;通報批評,並處罰金30萬元人民幣;責令在全隊深刻檢討;如再犯類似錯誤,直接開除出隊。

希望在邁過這道坎之後,這批年輕隊員能夠走上正確的道路,也希望各俱樂部今後能夠在管理年輕球員時採取更為正確的方式,而不是簡單地通過收入來“關愛”這些中國足球的“稀缺品”。


作者:陳海翔
編輯:吳雨倫
責任編輯:沈雷

來源:圖片/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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