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6月7日消息,日前,國家體育總局發佈的《關於暫停相關體育活動的通知》稱,從6月2日起,暫停山地越野、戈壁穿越、翼裝飛行、超長距離跑等管理責任不清、規則不完善、安全防護標準不明確的新興高危體育賽事活動。同日,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也發佈《關於加強路跑賽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組織對所屬行政區域內的路跑(包括馬拉松、半程馬拉松、10公里、5公里等)賽事進行認真梳理排查。這兩份通知的下發,意味着我國體育主管部門將全面加強對體育賽事活動安全的管理保障,正式給一系列“新興高危賽事”按下暫停鍵。
十餘年前,全國各地紛紛開始興起馬拉松、越野賽等賽事熱潮。這些賽事帶動了大眾體育活動的開展,對當地旅遊宣傳、形象展示也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賽事也給一些個人和組織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甚至還產生了以賽事為龍頭的產業鏈條,從而形成當地政府出資招標,賽事公司承辦,當地企業贊助,吸引全國各地選手參賽的辦賽模式。
值得關注的是,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取消了羣眾性和商業性體育賽事審批。這份文件將國家體育總局以往的審批權下放,為的是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各地舉辦多層次的體育賽事,減少承辦者的各種負擔。不過,從近年來的實踐效果來看,少數地區並未認真執行相關的要求和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體育賽事監管的真空區。這也造成少數賽事的主辦者在賽事管理和服務能力上放鬆要求,在承辦費用上能省就省,在服務上能減就減,對一些強制性的要求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此一來,賽事的組織者和參加者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相關管理和規範標準,這就給賽事埋下了諸多安全隱患。
這次造成悲劇的“黃河石林山地馬拉松百公里越野賽”,其名稱中既包含了“馬拉松”又包含了“越野”,也許主辦者如此冠名只是為了抬高賽事的規格,吸引更多的人蔘賽。然而,這兩項同屬極限運動的差別非常顯著,與馬拉松賽相比,越野賽的環境更復雜,救援難度更大,因此對其組織與保障的要求也更多,對選手個人的綜合素質要求也更高。更重要的是,馬拉松賽事明確歸中國田協監管,而越野跑的監管尚不明晰。儘管中國登山協會和中國田協都曾出台過相應的規範指南、制度標準,但若沒有統一的規範條例和明確的監管部門,越野賽如何接受監管,監管是否具有強制性,規章制度能否一一落實,所有這些都將成為問號。
缺少了強有力的監管,國內很多越野賽事的舉辦更多靠的是自律和自覺,“小、散、亂”成為普遍現象。除此之外,越野賽涉及景區、山野、林業等,既可以屬地管理,也可行業垂直管理;既涉及文化體育旅遊部門,也與生態環境園林等相關。表面上,誰都可以管,但事實上,往往是政府一聲令下,該出面管理的全都成為旁觀者。基於過往的慘痛教訓,相關部門給正在“野蠻生長”的户外極限賽事按下暫停鍵,這既合理,也非常必要。
自20世紀50年代末國家體委叫停了拳擊運動後,國家級體育主管部門尚未發佈任何文件要求特定賽事停辦,即使遇到一些實際問題,更多則是採取延期觀望的策略。這次國家體育總局發佈通知正式叫停“新興高危體育賽事活動”,意味着體育總局將對體育賽事活動進行全面梳理,加快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標準規範,全面加強對體育賽事活動安全的管理保障。
可以預見,曾經井噴的馬拉松和越野跑等極限賽事將有所降温,各項極限體育運動將會被嚴格規範,相關賽事也將在嚴厲監管下,念好賽事安全管理的“緊箍咒”。
(原題為《按下户外極限賽事暫停鍵合理且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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