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一直有人説:競技體育越來越跑偏了,不那麼體育了;競技體育成績好,和全民體育關係不大。
也常有人唸叨“與其看運動不如自己去運動”,這就是沒弄明白:
現代競技運動並不一定要鼓勵觀眾參與運動(當然鼓勵觀眾參與運動賣競賽裝備是經營策略的一環)。重點是——競技本身,就是一種觀賞型演出。
而現代商業環境下,競技比賽的重點,其實不再是體育,而是競賽,是勝負。
中國戰隊EDG捧起冠軍獎盃。
現代運動的起源,眾所周知是古希臘。古希臘人為什麼崇奉運動能手?跟戰爭有關。
每個古希臘人,都需要會許多東西:航海、思索、跳舞、吟詩、打仗。古希臘城邦之間的戰爭,都是挑選出來的英雄進行個人決鬥。在這種戰鬥中,英勇是最好的美德。
所以在希臘史詩中,領袖往往是最勇武的人,而不是最聰明的人;支配戰鬥的不是他們的技巧,而是他們以身作則的勇氣。
這個角度講,古代奧運會,也就是城邦之間勇士們不流血的決戰。
有些運動員是表演給富貴人看的。例如高俅靠一腳好球技得端王垂青。端王欣賞的是他的技藝。
有些運動員是表演給普羅大眾看的。比如古羅馬角鬥士,本質上做的就是現代運動員做的事:模擬爭鬥場面,分出勝負,順便展示人類技能。只是他們需要冒生命危險而已。
現代競技,本質上也是如此:
雖然大家都説友誼第一比賽第二,但職業運動員的公開競賽,本質上是面向觀眾羣的一種演出。
對抗展現運動技能,都是演出的一部分。類似於歌者演出唱歌,舞者演出舞蹈。運動員也演出運動技能。
又因為運動員的競賽屬性,其實可以看做和平時期的戰爭,所以競技明星可以創造出戰鬥英雄般的感召力。
絕大多數觀眾看體育比賽時,就是在看簡化了的、和平時期的戰爭。
隋末,張須陀帶領的河南討捕軍縱橫關東,長安於是專門有賣張須陀、秦瓊和羅士信的玩偶手辦——聽上去像不像現代競技明星的偶像待遇?
當然,如今是和平時期,頂尖職業運動員可以填補人們渴望見到的戰鬥英雄,是現代的角鬥士或希臘半神。
古希臘和意大利人,打仗打贏了隔壁城邦,高興,歡慶。而這個時代好多了——不用沙場浴血了,定好規則來比賽,贏了,大家也高興。這多好。
至於説競技的項目嘛……大多數流行的競技比賽,最初都是遊戲。足球也是,籃球也是,網球也是,橄欖球也是。下棋打牌,最初也是。
羅傑·凱洛斯這麼定義遊戲:有趣;有不確定性;受規則約束;虛構情景;無生產性——滿足以上條件,即為遊戲。
所以競技項目無分貴賤,反正都是遊戲。運動競賽是規定規則定好場地依靠裁判的約束來進行比賽;打牌下棋是依靠牌與棋來虛擬情境和規則;電子競技是依靠多媒體來虛擬情境和規則。這都是一個道理。
jiejie歡慶奪冠。
那麼冠軍是什麼意思?
勇冠三軍。《史記》裏説英布,“布常冠軍”,經常軍功列全軍第一。元朔六年,霍去病功冠諸軍,封冠軍侯。
沙場浴血,一刀一槍,拼出來的,是為冠軍。
雖然我們説,運動最高的境界是友誼第一、比賽第二,只看過程不論成敗,但人民真正愛看的,還是“我支持的這邊擊敗了對手”!古代戰時歌頌戰場英雄,和平時期歌頌競技英雄,一個道理。
每一代人,總會有個他們為之歡呼的集體理由。
乒乓、女排、五里河、劉翔、姚明、蘇炳添、奧運主辦權……經歷過的,都懂得當時的熱血。
當然這個時代的競技項目多,不免細化分化。為自己鍾愛的項目歡呼時,並不一定每個人都能理解。但快樂是會傳染的,有這麼個由頭,這麼個冠軍,能讓大家實實在在地高興起來:
這就是競技的魅力,冠軍的意義。
尤其這樣的對手,這樣的恩怨背景,這樣的過程,這麼個萬事紛擾,讓人想好好呼一口氣吼幾嗓子的冬天。
(本文系作者授權澎湃新聞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