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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在沉默中“爆發”:3個月後再發大招,“圈住”中超所有球員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體育

當前,2021賽季中超預計在4月20日開起,除了蘇寧泰達,其他14支球隊均在積極備戰中,由於資金問題,蘇寧泰達均出現欠薪情況,無法滿足足協的准入標準,兩傢俱樂部將退出頂級聯賽,去年中超第16名滄州雄獅(石家莊永昌)與中甲第二名浙江綠城幸運獲得遞補機會,儘管進入中超意味着大投入,但兩傢俱樂部欣然接受,正在積極備戰,做好參賽準備。

不過新賽季,足協顯然加強了管理,無論是一直在的中超球隊,還是新上來的球隊,都要重新適應足協剛剛公佈的紀律準則,特別是新增加的規定,足協處罰力度之大,可謂史上之最。尤其是對球員言論的限制可謂十分嚴格,在準則中的第59條規定球員若用公共媒體資源挑起敵意,將接受上至18個月的禁賽重罰以及至少30萬元的罰款,如果説罰款交了還可以再掙,但若球員一年半無法參加比賽,那很可能意味着職業生涯廢了。

其實,去年因裁判執法帶來了多次爭議,賽後,個別球員在個人社交平台對比賽表達了不滿,引起了媒體的關注,進而不斷髮酵引發了球迷的熱議,給足協的工作帶來了不小的壓力,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上賽季中超第15輪魯能與國安比賽,當值主裁判沈寅豪的論文球迷被翻出後質疑,沈寅豪也因此返回同濟大學做解釋,裁判工作受到影響。雖然是球迷行為,但球員賽後的表態可能會引起敵意,足協對球迷缺少管理約束,那麼就只能對球員做出要求,包括俱樂部的工作人員也如此,同樣有可能面臨禁賽重罰。

繼去年12月14日要求俱樂部使用中性名的通知後,3個月後足協再發大招,圈住所有球員,後者也徹底老實。不過,制定嚴厲處罰只是一方面,足協更重要的還是讓球員認識到公眾人物言論的重要性,與此同時,對於引發爭議的焦點也要做出管理,尤其是裁判執法問題,執法水平有待提升,只有提升業務能力才能從根本上杜絕爭議,無論輸贏,球員都能心服口服,賽後自然不會存在爭議言論,不過這需要一個過程,在此期間,球員還是要注意,不要因一時口快斷送了自己的職業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