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聯通過球員協會轉換修正案,變更會籍有新規

新京報訊(記者 周蕭)第70屆國際足聯全體代表大會北京時間昨晚召開,大會以193票同意,1票反對,通過了備受關注的“國際足聯章程球員協會轉換相關條款的修正案”。

球員入籍現象在國際足壇變得越來越普遍,中國足球也於去年開始實施相關入籍政策。但不少球員改變國籍後,變更會籍往往遇到諸多問題。為了更好地適應足球發展需要,國際足聯去年9月成立了技術工作小組,對“球員協會轉換規則”進行修訂。今年8月19日,國際足聯在官網公佈將在第70屆全體代表大會上審議通過的各項規定,其中就包括“球員協會轉換規則”修正草案。

與此前的規則相比,球員變更會籍的規定有較大變動,放寬了對球員更改會籍的相關要求,以下幾項符合條件即可變更會籍的規則影響最大:

1、球員代表原協會參加了非國際A級比賽外的正式大賽;在他代表原協會出場參加正式大賽的第一場比賽時,已經獲得他所希望代表的協會所在國(或地區)的國籍;

2、球員代表原協會在任何年齡段的非國際A級賽事中出場,其第一次出場時尚未獲得所希望代表的協會所在國(或地區)的國籍;最後一次代表原協會出場參加官方賽事時,尚未滿21週歲;

3、球員代表原協會參加了任何種類足球的正式大賽中的1場A級賽;代表原協會出場參加任何種類足球的正式大賽(含A級賽的任何級別)中的第1場比賽時,已獲得他所希望代表的協會所在國(或地區)的國籍;代表原協會出場參加任何種類的足球正式大賽中的最後一場比賽時,尚未滿21週歲;代表原協會出場參加任何種類的足球國際A級賽尚未超過3場,不論是正式大賽或非正式大賽;代表原協會出場參加任何種類的足球國際A級賽最後一場時已經過去3年,不論是正式或非正式大賽;沒有參加過A級賽級別的國際足聯世界盃賽或洲際足聯決賽階段比賽。

此外,以往被多次提及的“居住在協會所轄領土183天”原則也於修正案中進行了詳細定義,球員的居住時間累積不會因個人短期出境、季後出境旅遊、赴境外療傷等終止,但若轉會至另一協會下的俱樂部,則會重新開始計算居住時間。由於疫情影響,國際足聯在修正案中專門加入了因特殊原因無法歸隊的情況。

新京報記者 周蕭

編輯 王希翀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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