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今天下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解除曼城歐戰禁令,同時將罰款減少到1000萬歐元,這也就意味着藍月亮不會在未來的賽季裏缺席歐戰。
經過漫長的等待,曼城就歐足聯禁賽處罰提出上訴一事終於有了結果。7月13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解除曼城兩年不可參加歐戰的處罰,同時將罰款金額降低到1000萬歐元。這也就意味着目前排名英超第二,曾在此前兩個賽季都拿到聯賽冠軍的藍月亮並不會在未來的賽季裏缺席歐戰。今年2月,歐足聯曾以“嚴重違反財政公平規則”等理由,對曼城做出了罰款3000萬歐元並禁賽歐戰兩年的懲處,後者不服遂提出上訴。如今仲裁成功,對於該隊的士氣來説可謂是極大的鼓舞。
關於此次仲裁,故事的源頭可以追溯到2018年底德國《明鏡》週刊的爆料。當時該週刊宣稱,曼城在多年前就存在使用“特殊手段”以規避財政公平競賽規則的行為。包括通過設立不同的子公司來減少及隱藏俱樂部的業務花銷;又或者通過贊助商“中轉”將資金注入俱樂部,名為贊助費的收入實際上是老闆的鈔票左手換到右手等等。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了公眾以及歐足聯的注意,後者也旋即展開行動,並最終在2020年的2月公佈了對於曼城不利的調查結果。
依照歐足聯的説法,曼城俱樂部在2012至2016年期間“嚴重違反了財政公平規則”,並“在帳目中誇大贊助收入”且“未能配合調查”,因此他們決定重罰,不僅開出了3000萬歐元的罰單,還將在未來兩個賽季禁止曼城參加歐冠。而對此判決,藍月方面自然是100%的不服氣。事實上在漫長的調查過程中,該俱樂部就曾經試圖通過仲裁手段中止歐足聯的調查,理由是這次行動在法理上存在不合理性,但上訴要求並未得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受理。
禁令公佈之後,曼城官方曾發表聲明,措辭嚴厲指責歐足聯既當裁判又做球員:把制定規則、檢控問題、調查真相和做出裁決等等角色齊聚一身,導致所謂調查和處罰根本就不公平。當時藍月方面即提出,調查應該由第三方“獨立機構”接入——事實上在此前巴黎聖日爾曼俱樂部接受類似調查時,接手的機構也確曾是第三方。同時他們也宣佈了要上訴的決定,決心和歐足聯“抗爭到底”。
今年2月底,曼城在歐冠1/8決賽首回合客場2比1擊敗皇馬的同一天,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正式受理了前者的上訴。隨後受新冠疫情的影響,審理時間一度被推遲,但6月8日到10日,仲裁法庭最終還是通過網絡視頻的形式進行了不對外公開的聽證會。而在又一個月的研究之後,最終仲裁結果終於出爐,曼城反擊成功,只用付出1000萬歐元的罰款,無需再擔心自己的歐冠資格。
文|雷漢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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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體壇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