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大師”不得私下約架!
近日,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武術協會印發《清理整治武術亂象規範賽事活動管理辦法》,明確須重點清理整治的武術亂象有:
(一)違反武術賽事活動及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組織或參加不規範的賽事活動;
(二)隨意自創門派、私下約架、惡意攻擊、相互詆譭、歧視他人;
(三)自封“大師”、“掌門”、“正宗”、“嫡傳”等稱號,欺世盜名,招搖撞騙,誤導羣眾;
(四)以“拜師收徒”、“賀壽慶典”、“評比表彰”等為名收費斂財,以及其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
(五)背離武術精神,利用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和惡意炒作等手段發表不當言論,造謠傳謠或騙取錢財;
(六)偽造、銷售假運動員等級證、假段位證、假教練員證、假裁判員證或相關資格證書;
(七)通過武術賽事和活動從事賭博、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
(八)利用武術活動場所或指使縱容他人從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
(九)罔顧安全,不分項目、性別、年齡、體重級別,不按規定使用護具進行武術搏擊比賽;
(十)借武術之名從事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來源:人民網、中國武術協會
來源: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