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撲9月26日訊 昨晚國安與上港的比賽,主裁判張雷的多次判罰引發了國安的巨大不滿。對於張雷的執法,《北京青年報》點評認為,張雷的一些爭議判罰只是為了繼續“掌控比賽”。
在雙雙鎖定本賽季中超聯賽第2階段奪冠組入場券的情況下,B組領頭羊上海上港與緊隨其後的北京中赫國安遭遇,這原本是值得廣大球迷期許的“一份足壇週末大餐”,但比賽主角卻被38歲的當值國際級主裁張雷奪去。他在比賽當中的個別爭議判罰不僅僅關乎“錯、漏判”,還引發了外界有關他“別有用心”的質疑。儘管他作出爭議判罰是否“經人授意”無從查證,但他在執法過程中的“尺度不一”卻在現代科技助動下得以清晰呈現。而這不過是本賽季中超聯賽“判罰尺度不一”諸多案例中的一例。
外界不可以無端指責張雷“向領導表忠心”,但顯而易見的“昏哨”舉動卻可能將“領導”拽入爭議漩渦,同時也給裁判本人及聯賽執法工作帶來難以收場的負面影響和麻煩。張雷在“京滬大戰”部分判罰引爭議一事賽後持續“發酵”,以至於最終登上社交平台熱搜榜。中國足球以這樣的方式進熱搜榜,這恐怕既不是中國足協領導、裁判委員會,也不是張雷本人期待的結果。
張雷成為“焦點”的起因毫無疑問是比賽第54分鐘,拒判給中赫國安點球的那次判罰。有人評價説,張雷在此次判罰“雷”人之處在於他在觀畢VAR視頻回放後,仍擺出一副平靜而自信的表情,隨後搖動手臂示意“點球不存在”。上港外援穆伊到底有沒有在禁區內對國安外援比埃拉犯規?儘管對比李可此前禁區內手臂觸球,穆伊與比埃拉身體接觸畫面為遠景別,但只要沒有失明,觀眾都能看到穆伊“上膝蓋頂”。在現代科技助動下,判罰並不存在所謂“疑難”,更無“玄學”可言,於是不難理解有球迷或媒體人賽後對他此次判罰作出的“睜眼兒瞎”評價。
眾所周知,國際及國內足壇裁判管理部門對裁判員判罰正誤的判定主要依據是規則,而不是主觀臆斷。如果説張雷可以按最新判罰規則,在認定通過VAR無法清晰辨析動作是否犯規的情況下,行使當值主裁“最終認定”的權力,那麼在判罰李可禁區內手球的問題上,張雷執法尺度不一卻是顯而易見。比如本場比賽開場後不久,上港後衞賀慣在爭頂過程中疑似對國安外援巴坎布犯規。
之所以説“疑似”,原因有兩方面:一是,張雷沒有判罰的原因之一是作為視頻助理裁判員的另一位國際級裁判李海新沒給張雷作出啓動VAR程序的提示。在比賽剛開場不久,兩隊未取得進球且尚處於適應比賽節奏階段過程中,疑似犯規容易讓人忽略。第二,圖像資料顯示,賀慣在爭頂過程中手臂疑似觸球,同時還疑似肘擊對手,但裁判未予認定。沒判定是不是就可以真得“黑白不提”?反正中場休息結束後,轉播方提供的畫面清晰可見,不知道當值裁判員翻看錄像後作何感想。
另一個判罰案例似乎更具説服力。那就是第11輪上港與卓爾比賽第24分鐘,卓爾前鋒董學升接到隊友開出的角球后頭球攻門,上港後衞傅歡手臂明顯觸球,且手臂呈張開狀,也就是擴大了防守面積,當值的張雷對此不僅第一時間判定不是手球,且在VAR介入後,仍維持原判。上港、中赫國安兩個23號就連起跳、觸球動作幾乎如出一轍,但遭遇卻不同。那麼兩段判罰視頻同時呈現在張雷面前,他又該怎麼判?
説到判罰尺度統一,中國足協裁委會無論在季前各類裁判業務培訓,還是賽區內的強化學習與動員,都已經三番五次作了強調。但正如一位現役裁判專家所言,“國際足聯、亞足聯、中國足協都嚴格要求裁判員保持比賽判罰尺度的統一。但還是出現了‘不統一’,原因很簡單,裁判員自身執行力存差異。”
張雷“判罰規則執行力”是優還是劣?還需各方綜合裁判員多年來整體判罰表現來客觀評價。但事實上,現年38歲的張雷是中國足協在冊7名國際裁判員(主裁判)中的1員,更是3名中國足協在聘職業裁判員之一。張雷走到今天,得益於自身的努力以及中國足協的精心培養。作為中國職業足壇最年輕的主裁之一,張雷從2009賽季起就曾執法中超。頗有些玩味的是,他執法的首場比賽便是國安當季與青島中能的比賽。
那個時候的中國職業足壇因“貪腐醜聞”而深陷泥潭,部分原知名裁判員因此身入囹圄,中國足球裁判員的公信力一度跌至冰點。張雷,連同馬寧、傅明、王迪等裁判員正是在國內裁判工作陷入空前低谷的背景下湧現出來新一代“名哨”。
張雷在他們當中的經歷更為豐富、坎坷。在10年前就被破格“提拔”為“國際級”後不久,他就因出現錯、漏判而被一度“打”回“國家級”。直至2017賽季,憑藉過去幾個賽季執法累計獲得的“高分”,35歲的張雷重新回到國際裁判陣營,而那時他還有了另一個身份——亞足聯精英裁判。換言之,其經驗、能力已經在國際層面獲得認可。在國內裁判界人士看來,張雷能於2018賽季榮膺當季中超聯賽最佳裁判員,其實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2019年初成為中國足協首批職業裁判之一前,張雷曾供職於一家體育賽事電視轉播信號製作與服務公司,而該公司正是如今中超聯賽媒體版權與信號製作合作伙伴。那時正值中超聯賽VAR技術引進的探索工作的攻堅階段。有深厚判罰業務功底的張雷,得益於自身便利的工作條件,對足球比賽轉播信號引入與切換等技術細節有了優於其他裁判員的精深瞭解,這實際也為他在判罰工作,尤其是VAR技術操作工作中精益求精打下了基礎。
由此可見,僅僅從上述幾次爭議判罰,就給張雷扣上“業務低下”的帽子,並非實事求是。那麼既然張雷是本土裁判隊伍中公認的業務水平佼佼者,為什麼會在近期的中超執法過程中引發如此巨大爭議?為此有人給出了他“向領導表忠心”的評斷。
説到此,不得不提到一個事實。那就是現任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在赴協會工作前,曾長期擔任上海上港俱樂部的領導。於是坊間傳出了有關張雷吹偏哨致上港隊獲益的“陰謀論”。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上港隊本輪遭遇中赫國安隊前已經領先對手4分,即便本輪不敵後者,上港隊最後1輪拿下當代的可能性也很大,依然有望獲得B組頭名。在這個特殊賽季裏,在現代科技如此發達的當下,陳戌源或者“領導”授意裁判執法,從邏輯上根本講不通。
本場比賽前,張雷還曾執法過2019年2月下旬超級盃中赫國安與上港的比賽,當時的贏家同樣為上港隊。算上本場比賽,中赫國安已連續7次不敵上港隊。因此,導致這一紀錄延續的主要原因顯然不是上港隊受益於有利判罰。同樣從邏輯來説,張雷也不該針對北京的球隊。張雷出生於大連市,但卻成長於北京,畢業於北京體育大學,隨後曾一度供職於註冊在北京的公司。他的青春,連同職業經歷的輝煌都與北京有解不開的緣分。
那麼到底什麼原因導致張雷陷入輿論漩渦?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裁判界專家評價認為,張雷並不存在滿足“表現欲”或“討好領導”,而很可能是為了“掌控比賽”。這是因為作為國內裁判界為數不多的優秀裁判員,張雷已經在事業上取得了巨大成功(如榮膺中超金哨),可謂名利雙收,他並不需要以陷入爭議為代價博眼球、引關注。至於另外一個問題,如果一名裁判員因為明顯的錯、漏判而造成巨大爭議,破壞公平競爭,那麼“討好”往往會弄巧成拙。當個人聲譽受到嚴重負面影響後,裁判員更需要面對的是隨之而來的信任危機。用這位專家的話就是,“是不是給領導添亂不好説,給自己找麻煩”卻是事實。
無論中國足協裁委會對張雷在京滬比賽中的爭議判罰如何認定,比賽結果不能更改。外界,尤其是作為參賽主角的中超俱樂部之所以在“規則不允”情況下仍此起彼伏狀告裁判,一方面存在宣泄不滿或“轉移視線”為失利找託辭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希望借表達不滿,來敦促裁判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強裁判員業務水平提升的工作,從而避免更多昏庸判罰破壞聯賽公平競爭。
到本賽季中超聯賽第13輪戰罷,已有近半數左右的俱樂部相繼就裁判問題“上訴”中國足協。本輪除京滬比賽外,恆大與蘇寧比賽當值主裁馬力的部分執法,尤其是執法尺度把握亦引發雙方不滿。可見,隨着比賽競爭的推進,各參賽方均不約而同地緊盯裁判員。且不説這種過度關注是否得當,但本賽季中超聯賽第2階段採用了淘汰賽制,各隊的命運很可能被一輪甚至1回合比賽所左右,判罰是否公允便顯得尤為重要。中國足協能否從張雷事件上引以為戒,完善第2階段執法工作,才更有現實意義。
當“土哨”屢屢陷入信任危機的時候,輿論界往往會發出“請洋哨”的呼籲。那麼中國足協會否邀請外籍裁判執法中超第2階段賽事呢?協會相關人士26日表示,從現實條件來説,落實邀請外籍裁判執法本賽季中超比賽的難度很大,可操作性不高。這是因為疫情期間,國內外防疫工作形勢仍很嚴峻。我國對外籍人員入境仍嚴格執行各項規定。因此,接下來中國足協裁判部門很可能仍將通過業務培訓、思想引導等方式進一步完善聯賽執法工作。將於類似張雷執法尺度不一的現實問題,裁判管理部門不排除在裁判員心理層面探究內因的可能性。而相比於“統一尺度”,調節心理,對廣大裁判員來説更具難度。
據瞭解,由於近期時逢高等院校開學季,部分中超裁判員恰好在各校任職,難以向本單位續假執法比賽,因此大連、蘇州兩賽區的裁判員人手普遍緊張,部分裁判員不得不在同天連續執法兩場比賽,這一切也説明,當下中超裁判員的工作強度、壓力都較高,中國足協在要求他們嚴格執法同時,也需要對他們的身體、心理加以保護。外界在監督裁判員執法工作同時,也有必要給予他們理解與寬容。
(編輯:李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