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籃協開出罰單:福建泉州銀行球員王哲林因未穿聯盟指定襪子被中國籃協禁賽一場。因為吊打一雙襪子已經夠精彩了,王哲林對這個處罰多少有些不滿。他在自己的個人社交媒體上寫道:“我知道自己到了場地就不能打球了。對不起兄弟們,你們晚上加油,贏回來。我會幫你洗襪子。”
11月4日常規賽第三輪王哲林被處罰。他已經在競技場熱身準備比賽,但被告知因違反規定停賽一場,當天缺席比賽。從他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的言論來看,他對籃協的處罰有些不滿。他自己覺得穿錯一雙襪子是小事,沒必要鬧得這麼嚴重。那麼真相是什麼?王哲林禁令不公平嗎?
“襪子門”的來龍去脈
2012年6月,中國體育品牌李寧與CBA簽約5年。2012年至2017年,李寧是CBA唯一的設備贊助商。2017年後,雙方續約,李寧成為CBA迄今為止最大的贊助商。
李寧贊助的裝備包括球衣、球鞋、髮帶、護肘、護膝、襪子等。觀眾能從選手身上看到的所有裝備都必須由李寧贊助。李寧每年為CBA提供這麼多設備,還花大價錢贊助CBA。他們希望CBA球員利用李寧的裝備提升品牌知名度,從而增加銷量。
當時王哲林穿了李寧的球衣、球鞋等裝備,但他穿了一雙不是李寧品牌的襪子。他覺得沒有人會盯着他的襪子看,也沒有人會發現他的違規行為。他忘記了自己作為明星球員生活在聚光燈下,很快就有人發現他的襪子不是李寧品牌,於是他被禁賽一場。既然合作明確規定了做什麼,就必須遵守。他違反了規定,所以他應該受到懲罰,一點也不不公。
“殺雞殺猴”,規則需要遵守
李寧和CBA合作後,很多球員都沒有注意到這個金爸爸。玩的時候,他們想穿什麼鞋就穿什麼鞋。李寧花了很多錢卻沒看到他的牌子出現在球場上。玩家的輕視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後來“限鞋令”應運而生——所有玩家必須穿“李寧”才能玩,像易建聯、王哲林、周琦等等。
易建聯因在比賽中脱下李寧的鞋被禁賽一場,廣東隊被降5萬元。周琦因為沒有穿李寧球鞋被判技術犯規,隨後被禁賽。王哲林穿了李寧的球衣和球鞋,但也是不穿襪子被禁賽。他們都是CBA的傑出球星,CBA的處罰給他們做了榜樣。CBA向球員們傳遞了一個信息——不管是什麼級別的球員,只要不使用規定的裝備,就會被罰款、禁賽、一視同仁。
懲罰了幾個CBA大佬之後,確實取得了顯著的效果。那些對規定不滿的球員表現得很厲害。即使再不滿意,也不會故意穿其他品牌的裝備玩遊戲。過了幾年大家都習慣用李寧設備了,沒有按規定使用設備被處罰已經很久了。
寫在最後
可能有人覺得為了一雙襪子罰李寧太不厚道了,也有人説不只是一雙襪子。想看看未來玩家穿什麼內衣嗎?事實上,這是令人困惑的。首先,襪子和內衣的性質不一樣。襪子也屬於運動器材,而且是暴露在外面的。如果他們身上有李寧的標誌,就可以起到推廣的作用。哪個玩家會在外面穿內衣?玩家不是超人。
其次,李寧的做法不是不厚道,而是循規蹈矩。好好想想。你們公司每天9點上班。你不能因為想睡懶覺就10點去上班。如果你想在這家公司工作,你必須遵守這家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你覺得這家公司的制度不好,你能做的就是換一家10點上班的公司。
CBA球員也是如此。贊助商談合作,為自身利益制定的規則需要每個CBA球員遵守。玩家對鞋子、襪子等裝備的喜惡不能凌駕於規則之上。如果球員覺得CBA規則不好,只能去其他聯賽打球,去一個可以在自己喜歡的狀態下打球的聯賽,但是想留在CBA又不想遵守CBA規則,那麼被處罰也是正常的。
球員工資由球隊老闆支付,老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CBA的年終分紅,老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贊助商,也就是説李寧是球員背後最大的金主。這些玩家想交李寧卻不想打李寧的廣告,真的沒有道理。有的玩家甚至用李寧錢為其他品牌做廣告,更不合理。
近年來,CBA越來越好,收視率和收視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球員的收入也增加了不少,主要是因為CBA的商業氛圍越來越濃厚,這是建立在合作共贏的基礎上的。贊助商願意花錢和CBA合作。CBA應該制定相關的法規來維護贊助商的利益,這樣贊助商才能得到想要的結果,然後贊助商才會投入更多的資金與CBA合作。其他品牌看到結果後會選擇與CBA合作。CBA有錢,球員賺得多,打球熱情更高,享受更好,得到更多廣告商的青睞...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既然規則明確規定了不能做什麼,我們就必須遵守這些規則。襪子、護臂、護膝、髮帶等。都是小而不顯眼的設備。但是,如果你沒有佩戴規定的裝備,即使是最小的裝備也是玩家違反規定的證據。如果你違反了規定,你必須順從地接受懲罰。只有大家都遵守規定,才能營造更好的氛圍,實現互利共贏,CBA才有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