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託管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外國銀行在華分行可申請基金託管資格,託管人淨資產准入門檻200億元
5月9日,按照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統一安排,落實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支持外國銀行在華分行申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以下簡稱基金託管資格),中國證監會對《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5月9日,按照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統一安排,落實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支持外國銀行在華分行申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以下簡稱基金託管資格),中國證監會對《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近日,證監會對《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託管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公開徵求意見,擬將基金託管人淨資產准入安排調整為200億元,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銀行在華分行申請基金託管資格。業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