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幾個公司的工作年限是否應該合併計算發佈於: 綜合2020-10-09標籤: 工作年限法律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案情簡介PART 01汪某於2015年6月底畢業於外省市大學,通過本市的社會招聘市場進入本市某電力設備安裝集團公司工作,從事電力設備安裝工作,總公司與其簽訂了2年期勞動合同。2年後合同期滿集團分公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