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間發現漏罪,落馬廳官再獲刑發佈於: 綜合2020-07-21標籤: 巫希平法律法制有期徒刑安徽省蚌埠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市公安局原局長巫希平,在2017年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六十萬元,刑期自2016年5月19日至2021年11月18日。7月13日,安徽省蕪湖市繁昌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