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防衞過當應兼具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發佈於: 綜合2020-09-03標籤: 防衞過當法律法制成重大損害中新社北京9月3日電 (李京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3日在北京發佈。《意見》明確,認定防衞過當應當同時具備“明顯超過必要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