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性信保業務受重點監管 設半年過渡期發佈於: 財經2020-05-26標籤: 融資性信保業務重點監管監管承保限額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趙方圓)5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6項不得承保的信保業務與8項不得存在的經營行為。重點聚焦高風險的融資性信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