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審判雷霆行動」法檢“兩長”共履職守江河之生態護漁法之威嚴
9月5日,會同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衞江主審此案並當庭判決,會同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傳祥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9月5日,會同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衞江主審此案並當庭判決,會同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傳祥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公訴人在庭審現場宣讀起訴意見。庭審後,兩名被告人在垣曲縣檢察院、法院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和幫助下,將價值2000餘元的魚苗放流至黃河。本報訊(通訊員梁高峯)“以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今
新華社南昌6月4日電題:特寫:把法庭搬到長江邊 新華社記者賴星 夏日的長江碧空如洗,因汛期的到來,江面顯得更加深沉浩渺,往來船隻也清晰可見。 “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到庭。”6月4日,“世界環境
6月2日,江夏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團隊,公開宣判了吳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同時,吳某某由其家屬代其對受損水體進行了生態修復。上午10時許,相關部門在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非法捕魚五萬餘斤,破壞海洋漁業資源,5月28日,經青島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三被告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內,禁止從事捕撈業。同
禁漁目的是保護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或繁殖,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恢復和發展是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然而偏偏還有人“頂風作案”通過非法捕撈水產品牟取利益。近日,青浦警方聯合區漁政等執法部門在執法中
“我很後悔,禁捕後就不應該去捕太湖裏的蝦。”近日,湖州南太湖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太湖禁捕以來首例非法捕撈太湖水產品案件,被告人吳某在審判席上悔不當初,最終以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沒收
來源 |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非法捕撈行為成本低、利潤高,在巨大利誘下,從捕撈、運輸、銷售到餐桌,非法捕撈已形成地下產業鏈。對於明知是非法捕撈所得仍予以收購的收贓者,準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進行入罪打
央廣網北京3月2日消息(記者張瀟禕)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檢察機關辦理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有關法律政策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明確“
地處長江入海口,上海檢察機關如何重拳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檢察機關如何融入長江禁捕工作,保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1月21日(明天)下午4點直播的《法眼看天下》兩會特別節目《檢察在行動》系列話題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