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申請人應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手續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民政部近日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民政部近日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
對困難羣眾而言,這無疑是個熨帖人心的消息——民政部日前印發重新修訂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重點對認定特困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義務人或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涉及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完善。
5月8日上午,民政部舉行第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對新修訂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進行解讀。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張再剛介紹,新修訂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覆蓋的未成年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