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授權子公司經營有何限制條件
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授權子公司經營有如下條件:1、持證企業應在其被授權的子公司中佔股不少於51%;2、在同一個地區不能授權兩家或兩家以上 的子公
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授權子公司經營有如下條件:1、持證企業應在其被授權的子公司中佔股不少於51%;2、在同一個地區不能授權兩家或兩家以上 的子公
1、公司名稱變更;2、法定代表人變更;3、註冊資本變更;4、註冊地址變更;5、股東股權變更;6、經營主體變更;7、業務覆蓋範圍變更;8、有效期屆滿要繼續經營;9、有效期內終止經營;10、授權子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