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綺委員:建議離婚案件預留家務補償份額,再分割共有財產發佈於: 綜合2022-03-10標籤: 家務勞動離婚經濟補償制度指導意見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對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