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冒名結婚維權難?兩高兩部明確撤銷流程及懲治措施
遭遇“騙婚”或“被結婚”,受害人往往無法撤銷婚姻,而報案或通過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渠道尋求救濟也很難走通。針對這一堵點,近日,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並下發《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
遭遇“騙婚”或“被結婚”,受害人往往無法撤銷婚姻,而報案或通過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渠道尋求救濟也很難走通。針對這一堵點,近日,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並下發《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
一女子冒用廣西“莫某某”的姓名和身份證明與姚某登記結婚,並收取禮金7萬餘元。登記次日,該女子失蹤。 姚某向福建省某縣民政局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民政局不予同意。姚某向各級法院提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