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方以“不讓上班”為由逼籤協議,委託萬典律師兩個月獲滿意補償發佈於: 綜合2020-06-12標籤: 為由上班補償安置協逼籤原告朱xx 代理律師夏濤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江維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協辦助理第三人兆xx(原告之子)被告建德市xx鎮人民政府建德市xx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女士在建德市xx鎮擁有合法房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