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薪二十萬,離婚時,卻被“好吃懶做”的前夫分走了大半財產發佈於: 綜合2020-07-20標籤: 婚姻阿郎夫妻二人離婚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從法律和道德層面來説,夫妻二人既有贍養男方父母的義務,又有贍養女方父母的義務,不存在説只有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女婿卻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而具體到不同人的婚姻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