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董文語殺死的美女 董文語是怎麼被抓到的?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奇聞

    董文語一個作案五起,致使六人死亡,2人受傷的重要嫌犯,雖然董文語案件已經瞭解,但是還有一些人好奇想要了解當時案件的過程以及董文語殺死的美女等等。尤其是董文語是怎麼抓到的這樣的問題更是網友關注的焦點。雖然很不願提起這樣悲慘的殺人案件,但是回憶過去來吸取教訓也是可以的,下面就一起回憶一下董文語殺人案的全部過程。

    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浙江省金華市、福建省福鼎市、江西省上饒市連續發生5起系列入室搶劫強姦殺人案件,共殺死6人,重傷2人。經公安機關認定,上述5起案件為董文語所為。公安部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A級通緝令,緝拿特大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文語。

    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語流竄於福建、浙江、江西等省,持刀在夜間攀爬窗户進入居民住宅,進行殺人、強姦、搶劫等犯罪活動。其間,共殺死6人(其中女性5人)、殺傷2人(其中重傷1人),並強姦4名女性,作案手段極其殘忍。

    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語在四川省宜賓市象鼻鎮爬窗進入一村民家中,竊得一部手機後從原路爬出窗外時,村民被驚醒並呼叫,他從二樓跳下時摔斷右腿被村民抓獲。當地警方通過審查並根據董文語攜帶的物品(通緝令及日記)確認了其身份。2006年11月17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批捕。

 

    2007年4月26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以董文語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盜竊罪和侮辱屍體罪,向法院提起公訴。5月16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董文語系列殺人、強姦、搶劫案(因涉及個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

    2007年6月8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董文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法院還判處董文語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52萬元。

    2007年7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同意原審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對董文語執行死刑。2007年11月28日,董文語被金華中院依法執行死刑。